——2025年7月28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朱大兴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厅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省各地各部门(本报告对市、州统称为市,县、市、区统称为县;省级一级预算单位统称为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迈出坚实步伐。
——财政政策释放更强动能。接续出台推进“两重”建设、“两新”工作、产业升级等一揽子稳增长政策,加强财政支持。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42亿元用于项目建设,有力保障项目攻坚行动。投入1149.8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战略任务保障能力。下达80亿元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持续激发市场活力。投入69.4亿元支持培育新质生产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同时发力。2024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6.4万亿元,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民生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加快补齐民生短板,财政民生支出占比保持65%以上。落实就业服务保障和创业支持政策,新增创业带动就业76.5万人。投入138.8亿元支持寄宿制中学、产教融合、“双一流”建设等重点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异地就医结算范围进一步扩大。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630余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安全发展基础筑牢加固。提升基层保障能力,下达市县转移支付5955.5亿元。实行地方债务全口径监测管理,分级分类推动化债方案落实,加强地方融资平台风险管控。强化基层“三保”资金全过程监督,加大拖欠企业账款清偿力度。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领域重点风险,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投入78.5亿元建设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大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着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进一步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5.67亿元、支出2241.9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1.91亿元、支出160.7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32亿元、支出16.37亿元;省级社会保障基金收入6227.2亿元、支出5607.1亿元。
重点审计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及省级部门参与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情况,延伸审计8市本级及所辖16县(以下简称24个市县)全口径地方债务管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厅等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审批和支出监管不严格。一是预算编制审批不到位,向2个部门7个未经省发展改革委审批的信息化项目安排预算1.83亿元;79家单位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决算均超过单位当年总支出的30%,最高达90.85%,抽查发现13家单位将有明确科目的对企业补助、委托业务费等支出6.1亿元编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二是支出列报审核不严,160家单位将培训费、会议费等支出4924.14万元在其他科目列支,支出列报不准确;4个部门违规向下属或下级单位实拨资金1525.56万元,部分资金形成结余。
(二)财政资源统筹不够有力。财政厅未充分考虑预算单位收支实际,统筹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水利工程供水水费等收入不够到位,2024年底2家单位结余4.46亿元;39家单位其他收入近3年年均近1亿元,但2024年均未编制收支预算;13家单位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等1600.21万元未上缴财政;4家单位应收未收房租及合作经营收入782.79万元。
(三)转移支付分配下达仍不规范。一是分配不合规。随意调整乡村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等4项转移支付的分配因素、因素权重或测算结果。5项转移支付分配依据不准确或未及时调整。二是下达不及时。因预算分配与项目管理不够衔接,2024年仍有3项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4.45亿元未在规定时间下达。
(四)省级决算草案个别事项编报不够准确。财政总决算报表未准确反映财政支出情况,少计对四川产业基金的股权投资30亿元;对已划转的12支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未及时冲销,多计股权投资30.59亿元。
(五)部分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项目建设推进不力。10个项目未开工,10个项目已停工,35个项目逾期超1年未完工,涉及已完成总投资150.8亿元,其中债券资金133.01亿元。12市县30个项目的61.76亿元债券资金仅用于修建基础设施,能实现收入的部分未自筹资金建设。二是项目资产闲置。11市县的17个项目资产未投入运营或闲置,总投资43.62亿元,其中债券资金31.84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9个省级部门实施全面审计,对38个部门(单位)的重点事项开展延伸核查,同时对13个部门重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从审计情况看,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13家单位未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预算,33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1470.96万元当年未支出。19家单位未统筹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收入,2024年底结余3.64亿元。7家单位编制会议费等支出预算时未考虑往年执行情况,至年底1384.5万元未使用。1家单位超咨询费支出标准编制年初预算,导致年末结余203.4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9.5%。
(二)支出预算管理不够规范。5家单位对历年沉淀的养老保险等结余资金312.83万元未清理盘活。9家单位无预算或超范围、超标准支出会议费、培训费130.86万元。15家单位超数量上限配置资产1098台(件、套),10家单位超价格上限配置资产277台(件、套)、多支出40.27万元。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3家单位超标准发放未休年休假报酬、绩效工资290.57万元,1家单位无依据自立项目发放补助37万元。1家单位向下属企业或社会组织转嫁劳务派遣人员经费217.08万元。9家单位以拆分合同、协商或直接指定方式规避政府采购,涉及1520.64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不够充分。58家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核算不准确、管理责任不明确,涉及10.39万平方米房产、17.26万平方米土地,7.22亿元设备及无形资产,资产盘活基础不牢。25家单位1.07万平方米房产、2198.42万元办公设备等资产长期闲置或低效使用。11家单位资产清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报房产面积4.19万平方米、土地面积9.72万平方米,未如实反映8358.68平方米房产低效闲置状态。
(五)部分省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存在短板。
抽查13个部门的83个政务信息系统发现:一是建设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自行建设的8个系统未经审批备案程序。3个部门违反政府采购规定将12个系统交由下属事业单位实施。6个部门11个系统的少数功能模块重复建设。8个“银政合作”项目不同程度逾期、资产权属不清。3个部门的7个系统未完成合同任务即通过验收并付全款。5个部门7个系统价值3970万元的软件知识产权未纳入无形资产管理。二是系统应用成效不佳。10个部门37个系统的部分功能模块、硬件设备闲置或低效运行。2个部门建设由全省使用的执法系统数据汇聚不全,难以全面监管执法行为。三是政务数据存在安全隐患。5个部门将多类敏感数据的最高管理权限违规交由运维单位行使。
三、预算内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中央和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及国债等资金支持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审计5个投向、9项专项资金,抽查17个专项的资金分配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资金安排方式、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等方面,缺乏明确的制度要求。3项省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未按规定建立资金管理办法,或配套制度不完善。二是部分专项资金分配及使用不合规。8个专项存在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24个项目安排或超项目总投资多安排资金等问题,涉及2.48亿元;5个专项支持的8个项目存在挪用或以拨作支问题,涉及资金4.41亿元。三是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仍有缺位。26个项目推进缓慢,截至2025年5月结存资金11.71亿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要素保障不到位,导致项目推进过程中违反建设程序未批先建;弄虚作假问题仍然存在,为完成当年开工目标任务或达成绩效目标、提高资金支付率,有10个新建项目虚报开工、33个项目虚报完成投资15.06亿元。
(二)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审计川藏铁路配套项目(四川段)、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项目等重点工程,以及使用世界银行、国际农业发展基金等贷援款的4个项目和2024年度“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项目推进滞后。康定过境段高速公路等2个川藏铁路配套项目难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汶马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及结算办理推进缓慢;55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未完成年度计划明确的阶段性投资任务,19个上报形象进度为完工的项目未实质性完工。二是工程监管不够严格。川藏铁路配套项目因虚计投资、未严格按制度及合同计量等造成多计投资8591.64万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中,有4个项目招投标程序不规范,涉嫌违法分包或通过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涉及资金2.3亿元;有20个项目在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的情况下审批立项,其中8个项目立项批复超过1年仍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岷江港航电综合开发项目存在擅自变更建设规模、不按设计施工等问题,增加投资或多计工程价款1.93亿元。三是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地方和社会筹资力度不够,8个已完工或竣工验收项目尚有资金缺口;重建资金14.83亿元未及时分解下达、2.36亿元未分解至具体项目,影响建设资金绩效。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全省共实施投资类审计项目1162个,涉及投资额3573.46亿元,共出具审计(调查)报告1162份,审计促进核减投资额42.05亿元。
(三)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审计情况。重点审计2022年至2024年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改革任务推进滞后,截至2024年12月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未立项建设,制约监管效能提升;数字证书未互通互认。系统互联共享不畅影响功能发挥,省本级交易服务系统与政府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系统互联互通存在障碍,制约信息共享共用;省综合评标专家系统与其他系统的校验、比对机制缺失,未发现55名专家应依规回避。
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相关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科技资金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调查科技厅及5市2022年至2024年有关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评价考核,整合市级平台资源不足,3市单独设立的区域共享平台有8069台大型科研仪器在线,其中已具备条件的530台未与省共享平台实现互通共享;5市向47户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的企业发放奖补资金602.2万元。二是科技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未及时收回因项目终止等原因需退回财政的资金5161.77万元;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2048.15万元闲置在各地财政部门;未完全遵循公开择优原则,向18家单位安排重点研发计划及应用基础研究资金350万元。三是科技项目监督管理不严格。3所学校未严格按要求管理和使用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助资金,涉及1.68亿元,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未通过科技部专家评审。部分科技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组织验收,涉及资金7.03亿元。
(二)开发区产业发展审计情况。对13个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同时检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协同发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创新驱动发展动能不足。3个国家级高新区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收入占比低于省级高新区认定标准、战略性新兴产业规上工业总产值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二是项目招引工作不扎实不合规。8个开发区引进的403个项目有93.5%未按要求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尽职调查不到位导致部分项目难以落地。7个开发区违背政策出台优惠或扶持条件,违规返还、减免81个项目土地出让金和税费4.44亿元。三是财政补助资金绩效未有效发挥。2个开发区2个招商引资项目获得1.66亿元补助后1年内停滞,财政资金面临损失风险。4个开发区向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兑付资金4082.21万元,7个开发区4112.9万元资金兑付不及时。四是产业协同发展推动不力。2个开发区未按要求建立合作机制,4个开发区10个合作事项推进缓慢。
(三)“川字号”特色产业发展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42县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产业链融合发展不足。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成效不高,19县将借用资质、虚增投入的24户企业确定为支持实施农产品加工项目的对象,因其实力有限,项目仅完成约定投资的15.38%。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不到位,21县仅实施42.37万亩社会化服务面积,省下达任务的62.19%未完成。二是财政补助发放审核把关不严。40县未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回溯等制度,农业经营主体和保险经办机构虚增承保152.52万头生猪、15.41万亩农作物,骗取财政补贴7538.82万元。18县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未能发现同一项目重复或多头申报补助,造成对47家农业经营主体55个项目重复补助财政资金2123.04万元。三是产业项目实施监管不力。40县脱离实际建设低效或无效项目且建成后运营管护不到位,对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失管失控,123个信息系统、茶叶种植等项目废弃损毁,181户施工企业、家庭农场等社会主体存在偷工减料等问题影响项目质效。
五、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民政部门民生实事推进及相关资金使用效益审计情况。审计2024年全省民政部门负责的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儿童权益保障等3个领域5项具体实事相关资金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发放不精准。20市由于数据共享不畅等原因导致29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城乡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待遇764.45万元。二是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不够有力,实事“办好”有差距。14县100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3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未按规定标准建设;24县962张床位、7个助餐服务网络项目因使用需求不足等闲置或使用率低。三是儿童权益保障实事的整体成效不高,部分项目推进滞后。改造升级的10个儿童救助保护阵地由于使用需求不足等原因建成后即闲置或使用率低,占全年任务50%;有2个儿童救助保护阵地未按规定在当年完成验收。
(二)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审计7市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养老保险改革事项未落实。7市2914家单位欠缴职工职业年金或未按规定做实职业年金,导致应发未发或未按时发放3406人的职业年金。二是重点群体养老保障不到位。7市4364名救助对象未纳入养老保险,已纳入养老保险的3876名救助对象未按规定获得相应政策保障。三是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及管理不合规。6市27家单位截留代收代扣的职工养老保险费836.65万元,其中761.91万元被挪用作日常运营等。四是养老保险待遇办理不规范。5市未对3.85万名退休人员不同险种个人账户余额予以合并或清理,形成个人账户资金沉淀7151.28万元。
(三)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农村校舍安全保障相关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两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及16县371所学校、资金13.58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兜牢校舍安全和基本办学标准底线政策未有效落实。4县11所学校新建教学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未通过消防验收便投入使用。5县12所学校存在66人以上超大班额;13县35所学校食堂、宿舍面积不达标,未按规定配置消防设备等。二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12县将1.91亿元资金挪用于平衡预算、归垫以前年度贷款等支出。15县教育局、18所学校扩大资金使用范围,将1.9亿元违规用于新建学校行政办公楼、教师周转宿舍、购置学校办公设备等支出。三是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5县自行调整建设规划,将4519万元资金用于建设规划外的校舍维修维护工程、设施设备采购等项目。10县57个项目存在虚假招标、设置限制性条件等问题,涉及资金3619.75万元。3县8所学校塑胶跑道等项目建设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四是资产存在闲置浪费。6县对撤并的47所学校未进行资产盘活,价值4326.3万元的校舍、教学设备等资产形成闲置。6县21所学校设备购置脱离实际,显微镜等设施设备未使用,涉及资金589.14万元。
(四)农田水利项目资金审计情况。审计39县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及项目615个、资金183.36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上图入库面积不真实。25县向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上报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时,对已入库项目重复上图、未建项目上图充数、在建项目提前验收入库。二是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34县相关单位审核不严、工程验收流于形式,120个项目存在偷工减料、高估冒算等问题,财政资金被套取骗取5367.08万元。17县35个项目建设脱离实际、重复安排实施、质量不达标等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浪费1978.69万元。19县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等资金4.75亿元挪用于征地拆迁等。三是后期管护不到位。11县管护工作不细化,加之经费未落实、设施底数不清,58.82公里渠道损毁、117座提灌站等破损或闲置。10县980座泵站等未及时确权移交,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确,造成418座设施年久失修毁坏,影响1.85万亩农田灌溉。
六、企业与金融审计情况
(一)省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与防范风险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10户省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情况,对省旅投集团资产管理绩效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深化改革举措不够有力。1个部门下属2户企业未按要求划转,另5户企业虽各有51%股权被划转至接收企业,但又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实际控股权交回原主办事业单位,事企不分问题仍然存在。二是投资和经营风险仍较突出。5户企业对外投资8个项目、金额21.55亿元,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后续失管失控等原因,已形成损失(风险)8.8亿元。1户企业违规开展股票交易,截至审计时已形成损失风险8488.64万元。2户企业对外出借资金管控不力,资金本息4.5亿元逾期未收回。2户企业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应收账款8333.33万元存在损失风险。三是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不够。4个部门对4户企业未下达或未及时确定经营业绩目标并组织实施考核,无法有效发挥激励约束作用。4个部门对7户企业未实施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或未批复预算,其中1户企业及子公司超预算计提或发放工资。
(二)国有企业融资居间费用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6市县29户国有企业向第三方支付融资居间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经审批或超成本上限融资。2户企业未按规定报经本级政府审批同意,自行融资13笔4.15亿元。6户企业超过本级政府批准的综合成本上限支付居间费4294.25万元。二是无依据支付居间费用。16户企业以咨询服务、协商沟通费等名义向未提供实质服务的36家中介机构支付居间费1.15亿元。25户企业以“完成银行存款任务”为由向第三方中介机构支付居间费2.49亿元,但无证据表明相关银行对上述企业提出此项“任务”。三是违规支付债券承销费用。6户企业发行公司债券未严格按合同督促主承销商履行余额包销义务,另寻中介机构销售债券余额,向其支付居间费和补利息4.13亿元。
(三)农村商业银行和村镇银行运营及风险管理审计情况。审计9家村镇银行和23家农商行运营及风险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经营偏离主责主业。6家村镇银行坚守服务“三农”、服务小微、服务县域的市场定位不够,普遍未按规定落实对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大于90%、户均贷款小于35万元的要求。5家村镇银行违规发放异地贷款,涉及贷款余额8.87亿元。二是资产质量不实管理不善。6家村镇银行和8家农商行因信贷资产风险等级划分不准确,或虚假核销、虚假清收等掩盖不良贷款8.1亿元。19家农商行29.44亿元抵债资产截至2025年3月仍未完成产权过户手续。2家村镇银行和20家农商行的43.27亿元抵债资产未按规定在2年内予以处置,存在贬值风险。三是运营风险较为突出。9家村镇银行和10家农商行因贷前调查不充分、贷中审核不严格、贷后检查不到位,115笔14.72亿元贷款面临损失风险。3家村镇银行对关联客户统一授信管理不到位,存在集团客户或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限额的问题。
七、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情况。审计12市县24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工作推动不够有力。5市县资源环境保护专项规划任务落实进度滞后,如某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中应于2024年9月前开工的18个项目一直未开工、占项目总数64%。5市县未全面完成用水总量、空气质量等约束性目标。二是污染防治仍有短板。9市县“两污”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管存在薄弱环节。7县仍存在污水直排溢流导致小流域水质长期较差,建筑和生活垃圾及污泥等固废处置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三是管理制度执行不够严格。11县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不力,4796亩耕地、3119亩永久基本农田被建筑物、道路等占用形成“非农化”。9县土地管理存在批而未供、未批先建等问题。9市县未有效推进矿山生态修复,越界开采、超采等现象时有发生。6市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有差距,无证取水、超许可或超计划等违规取水1.03亿立方米。四是资源环境税费收缴和资金使用不合规。12市县应收未收水土保持费、土地出让金、水资源税等22.8亿元。5县拖欠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服务费、工程款等4.72亿元。9市县挤占、挪用或闲置生态环保专项资金12.77亿元。
(二)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审计调查德阳、资阳、内江、自贡市及所辖20县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小流域治理存在短板。相关地方安排治理项目及资金时主要考虑国、省考断面所涉河流,部分水质长期较差的支流未予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成效普遍不佳,抽查64个项目,有24个推进滞后、10个调减建设内容后未达到预期目标、6个建成后管护不力未有效发挥作用。二是水资源利用监管不够严格。一些地方对管控断面流量红色预警和流量数据长期异常等处置不及时。对取水监管存在疏漏,64家取水户无证取水约280万m³,9个取水口应办未办取水许可超过3年。三是部分涉水生态环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因财政拨付不及时等原因拖欠14个项目进度款3046.53万元,通过以拨作支等方式虚列支出1.57亿元,2个项目因未实施或进展缓慢等造成360.6万元资金闲置2年以上。
八、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共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618件,其中,移送司法部门30件、纪检监察机关975件、地方党委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613件。主要特点: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时有发生。主要涉及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自立名目乱收费或超标准超范围收费,挤占挪用学生经费或截留私分农村集体资金侵害群众利益等。
(二)职责履行中的形式主义造成损失浪费。主要是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审核把关不严,或项目实施前期尽职调查、后期验收等环节走过场,导致财政资金被骗取套取或损失浪费。
(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仍易发多发。主要表现为有关部门(单位)通过隐匿收入、虚列支出等截留套现私存私放,以及“吃空饷”等。
九、审计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各项工作部署,促进全省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政策措施落地,加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完善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健全转移支付评估调整、信息化项目预算审查及绩效评估等机制,提高预算执行规范化实效性。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优化支出结构,为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做好财力保障。健全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分配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和实施管理,有效释放“两重”建设、“两新”工作政策效应。加大闲置低效资产资源盘活利用力度,建立健全动态清查、分类监管、统一处置等机制,通过盘活存量闲置低效资产资源,更加有力地挖潜力、促增长。
(二)防范化解经济风险,着力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石。健全完善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和资金管理,刚性落实化债方案,加快融资平台转型整合、撤销退出,切实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稳妥处置国有企业违规经营、盲目投资等累积的风险资产,有效化解“病灶”、阻隔隐患传导链。紧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以强化合规经营、提高资产质量、落实监管要求为抓手,有效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加强自然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全面排查处置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隐患,完善施工规范、建材检测等监管制度,坚决防止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树牢实事办好理念,全面提升民生保障和改善实效。强化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排查养老保险基金、困难群众救助、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等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上的短板弱项,把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做得更加扎实。坚持“实效”当头,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在建项目、办结实事“绩效回头看”,对推进滞后、利用低效甚至完工即闲置的项目加快分类处置,推动“刀刃”上的资金见到真效。深化专项整治,聚焦医保基金、殡葬服务、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高标准农田等重点领域,集中纠治加重基层负担问题、坚决惩治“蝇贪蚁腐”,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严肃财经法纪法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财经法规、经济工作纪律宣传教育和财经领域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铁规矩、硬杠杠。综合运用审计成果,抓好“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检视整改,从严查处违规变相建设、奢华装修楼堂馆所及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新形象工程”行为,进一步加大对项目申报、资金分配、投资决策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财政资金被骗取套取、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等问题的追责问责力度,坚决纠治经济工作的政绩观偏差和奢靡之风、形式主义。
本报告反映的是202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涉及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正积极整改,审计厅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监督下,依法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