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 朱大兴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我省202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省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及我省具体措施,严格执行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审计工作报告涉及的各类问题正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有序推进。
(一)高位推动,强化统筹。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严格落实每半年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每季度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和相关副省长对分管领域审计发现问题专题研究并跟踪督办等工作制度,推动形成“责任单位落实、省级主管部门监管、审计机关协调推进、有关单位督查督办”的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为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压实责任,强化督促。健全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工作格局。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审计查出问题及整改建议,建立整改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采取成立工作专班、印发督办函、分区分片督导等措施加强行业专项整治。审计厅出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管理办法,在全省全面启用审计整改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整改“清零行动”“回头看”、现场检查等工作,督促推动审计整改落地落实,促进审计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凝聚合力,强化贯通。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探索建立纪审联动、巡审联动协作机制,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联合监督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移送问题线索作为监督重点和重要案源,巡视巡察机构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重要监督内容,省委审计办会同省委组织部推动出台加强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工作措施、制作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学习教育片。省人大预算委、常委会预算工委与审计厅组成联合督查组,实地开展审计整改专项督导。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23类66项问题,21项已完成整改,10项基本完成整改(根据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整改任务完成70%以上且有明确后续整改措施,即可认定为基本完成整改),35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有关省直部门和市(州)(以下统称市)、县市区(以下统称县)采取收缴、追回或归垫资金、加快资金拨付、盘活存量或闲置资金等方式,整改金额421.36亿元,制定完善制度2152项。
(一)省级财政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省级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预算下达不及时、部分资金分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预算绩效管理还需提质增效、市县财政管理不够严格”等5类10项问题,其中,2项已完成整改,3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问题金额253.46亿元,完善制度31项。
1.关于省级决算草案编报不够准确问题。未在财政决算草案中反映的2.23亿元股权投资已纳入财政总会计核算。
2.关于预算下达不及时问题。财政厅建立专项资金分配会商机制,做实做细项目征集前期工作,及时协商资金分配方案,督促主管部门健全完善内部分配机制,强化进度跟踪。
3.关于部分资金分配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对资金分配不科学不精准问题,已收回(追减)不符合条件、超需求申报资金1544.24万元,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拨付、使用5029.17万元;对因基础数据不准确等影响资金分配公平性问题,相关主管部门正在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核查,健全完善分配管理制度;对落实促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等政策措施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已制发加强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对资金安排小、散问题,整合归并部分资金支持方向。对资金使用跟踪监管不到位问题,挤占、挪用补助资金已督促归垫2亿元,“违规实拨”资金通过加快项目建设等整改1.03亿元,相关市县违规使用债券资金问题通过自有资金归垫、退回债券资金等整改4.56亿元。
4.关于预算绩效管理还需提质增效问题。对财政资源统筹不到位问题,已督促相关单位将1.04亿元非税收入结余上缴财政;未纳入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6户国有企业已全部纳入,省国资委已督促3家省属国有企业尽快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对资金分配与项目进度不匹配造成资金闲置问题,已清理收回闲置资金3314万元,督促59亿元资金加快拨付使用。
5.关于市县财政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应收未收财政收入已督促收回19.79亿元,虚列支出问题通过加快资金支付、收回财政等整改48.32亿元;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7.62亿元并统筹使用;无依据收费问题计划2023年底全部清退完成,违规返还税收、土地出让金问题,相关市县对招商引资协议条款开展清理清查,修订规范奖补政策;收回违规出借资金36.82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预决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论坛展会活动管理不够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然薄弱”等4类16项问题,其中,7项已完成整改,1项基本完成整改,8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4.6亿元,完善制度11项。
1.关于预决算管理质效有待提高问题。对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准确问题,16个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1849.99万元已安排使用或按规定将优先纳入2024年度部门预算;5个单位进一步优化编制年度项目支出预算,加快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执行进度,对未执行的预算指标及时申请注销;4个单位违规编制并执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问题,已按规定申请调整为“非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决算报表反映不准确问题,8个单位已通过调整有关账目、完善决算编报等整改1.08亿元;7个单位清理处置往来款、清退涉企保证金708.06万元。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4个单位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已通过清退保证金、抵减方式整改596.08万元;3个单位在所属企业列支人员绩效工资、向下级机关转嫁费用324.41万元问题,已通过加强人员经费等支出管理整改;4个单位虚列支出问题已上缴财政422.55万元;年底突击花钱、挤占专项资金问题,12个单位通过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归垫资金等方式整改3051.95万元;3个单位违规发放补助资金等105.78万元已全部收回;采购程序倒置等问题,相关单位已健全完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4项。
3.关于论坛展会活动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管理制度机制不完善、支出缺乏控制标准问题,主管部门制定论坛活动管理实施细则,正在修订展会活动管理办法和完善省级论坛展会活动经费管理规定等;对活动成效未达预期问题,相关主办单位通过建立签约项目审核、项目落地跟踪机制等推进整改;对支出管理不够严格问题,3个单位挤占活动专项资金339.97万元通过归垫、收回并上缴财政等方式全部整改,4个部门收回多支付活动费用373.37万元;对全过程动态监督不到位问题,主管部门将论坛活动纳入信息化平台全过程监管,印发通知加强经费管理和绩效评价。
4.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依然薄弱问题。针对基础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强化制度落实,规范资产登记入账和核算管理,配合做好办公用房产权登记工作,5个建设项目形成的9206.27万元资产已按规定转入固定资产;使用和处置不合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制定闲置资产处置方案、开展房屋招租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10个单位将房租收入纳入部门预算或上缴财政527.09万元;1个单位收回违规出租房产2322.89平方米,2个单位正在按规定完善资产评估、审批手续。
(三)稳经济政策措施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代建制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等内容,共3类7项问题,其中,1项已完成整改,6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55.46亿元,完善制度3项。
1.关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削弱政策效果问题,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专项整改通知,组织各地开展自查,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召开投后管理座谈会,对投资完成率低于10%的项目纳入通报范围。15个未实质开工项目有10个已开工建设、3个已完成施工招标、2个正在加快前期工作,37个建设进度滞后项目,通过按月通报基金支出率、项目投资完成率等方式,已督促实现投资完成额124.8亿元,闲置的89.02亿元已实现支出41.9亿元。对部分项目基金被挪用问题,29个项目涉及被挪用的8.23亿元已全部归垫或用于项目建设,4个项目被地方财政统筹的1.68亿元已全额归垫。
2.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针对部分项目建设滞后问题,省发展改革委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在线调度平台按月督导项目进度,57个老旧小区和燃气改造项目已完工11个、开工21个、25个正在加快推进;对龙塘水库灌区工程工期滞后问题,已新增投资额2.31亿元;6个运用国外贷款的推进缓慢项目已有5个完成整改,1个正按程序调减投资概算。针对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19个老旧小区和燃气改造项目被挪用的1.25亿元资金已全额归垫,6个项目不符合资金使用要求的1.03亿元已全额用于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大桥水库工程社会资本方未按约定到位项目资本金3.15亿元的问题,已到位资本金1.25亿元,其余已制定资金到位计划。针对项目建设管控不力问题,大桥水库工程业主单位正在梳理相关问题成因并进行追责问责,对已经损失的116.25万元拟在设计费中扣减,拟对多拨付的114.8万元进行收回;6个项目涉及的1436项工程变更履行程序滞后问题,已推动1054项完成审批程序、382项加快推进。
3.关于代建制公共投资项目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代建制度亟需研究修订问题,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着手对《四川省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管理的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对代建项目管理不到位问题,13个建设缓慢项目已按进度计划推进完成整改,14个完工项目未完成审批的4114项认质认价事项,已基本完成105项,个别项目隐蔽工程验收不实或不按合同约定调整材料价格等多计投资4568.93万元,已抵扣多计的工程款1156.76万元,并对5名责任人给予扣除绩效和通报批评等处理、对4家参建单位处以违约金7万元,对8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问题,督促加强内部建设,强化制度执行。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公立医院审计、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中等职业教育审计、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发现问题”等内容,共4类11项问题,其中,3项已完成整改,4项基本完成整改,4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17.15亿元,完善制度1589项。
1.关于公立医院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药械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省医保局制定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使用质量考评方案和量化考评指标,已督促2551家公立医院开展线上采购及结算工作,推动1848项产品主动调低挂网价格,有力落实药械集中采购政策;相关医院通过重新组织招标采购、完善合同管理、优化检查考核机制、终止采购捐赠设备捆绑销售的耗材试剂等方式积极整改,已建立完善药械采购管理制度近700项。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不严问题,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部门出台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等制度,规范医疗收费行为,形成161项年度拟新增、修订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程序对403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督促196家医院立即停止违规收费行为。对部分医务人员廉洁风险隐患较大问题,目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审计移送的招标“量身定做”、私设“小金库”等110件典型违规案件线索,已立案调查2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9人,移送审查起诉1人。
2.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出台和完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流程》《关于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强化规范管理。针对稳岗返还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对截留或滞留的稳岗返还资金2.38亿元,通过督促拨付用工企业、追回资金等方式整改2.31亿元,中介机构违规提取服务费3815.82万元通过退回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向不符合条件对象发放资金1175.97万元已追回资金262.63万元,剩余资金将在年底前清退完毕;企业申报资金超过规定时间问题,通过优化稳岗返还审批流程、实行“免审即享”落实整改。针对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效果不佳问题,印发“技能四川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13个市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调研督导,提升培训效果。针对部分地方职业技能鉴定弄虚作假问题,在全省开展行业整治,追回追缴资金175.39万元,给予17人党纪政务处分,取消11个单位鉴定资质和3个培训机构办学资质。针对就业保障待遇发放不精准问题,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和就业促进、帮扶补助资金2675.53万元问题已通过追回资金、建立完善审核机制等方式完成整改。
3.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利用虚假学籍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已退回财政310.15万元,制定退回措施追收786.71万元。对违规招生问题,相关主管部门正对“有偿招生”问题进行清查核实;3所学校违规收取学生的“预收费”已退还5470.45万元,上缴财政6.81万元;违规设立与升学挂钩的“中高职衔接班”教学点已停止招生,省盐业学校已函告承办学校退还学生相关费用。
4.关于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项目推进滞后问题,136个建设进度滞后项目经督促推动已达目标要求,使用滞后的农房重建补助资金2.52亿元已全部发放到位。对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34个违反基本建设或招投标程序的项目已有29个完善审批手续;30个项目拖欠企业账款等5106.07万元已支付4981.44万元;40个未按图施工的项目已进一步压实各方建设管理责任,重新施工或变更设计,并加强监管确保质量。
(五)乡村振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审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发现问题”等内容,共3类9项问题,其中,7 项已完成整改,2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18.86亿元,完善制度417项。
1.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农业农村厅出台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规范,推动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条例等制度办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加强财政保障投入等进行规范;联合水利厅实施农田灌溉补短板行动,筹资2亿元新改建3000座提灌站,全力保障项目区间水源基础设施配套。对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各地通过补建、拆除重建等方式整改以次充好、虚报工程量项目57个,扣减结算、收回虚报资金3329.07万元;整改修复漏水、垮塌等存在质量问题项目74个,处理处分33人;18个县通过补建连接渠等方式完成35条断头渠整治,43个县通过配套电力设施、合理布局完善渠系规划等方式促进提灌站、蓄水池有效使用。对落实治理“非粮化”措施不够严格问题,54个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实施等进行全过程监管;35个县通过恢复粮食等重要农作物种植化解“非粮化”面积1.89万亩;11个县完善修订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明确高标准农田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与粮食生产无关支出;17个县完善财政补贴制度4项,杜绝财政资金对高标准农田“非粮化”进行补助。对资金投入保障不足问题,44个县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要求;12个县优先使用财政结余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65个县通过增加配套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新建高标准农田亩均实际投入达标。
2.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产业发展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省级主管部门、相关市县党委政府务实推进整改工作,省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大调研”“大整改”专项行动,分两批次派出32个工作组下沉县、乡、村,逐项核实整改落实情况。对产业规划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8个县已编制特色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明确主导产业类型;12个县46个项目正按用地报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对部分项目发展持续性不强问题,22个县举一反三,清理产业项目1198个,盘活闲置低效项目141个,促进签订合作协议119个,6个县通过制定出台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实施方案,保障主导产业发展种植面积和养殖规模。对联农带农机制落实不够问题,20个县71个由政府出资建设或补助的产业项目通过补签合作协议、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方案等方式完善产业联农带农机制,督促相关经营主体及时兑现群众分红4960.97万元。
3.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部分设施设备闲置或低效运行问题,23个县通过落实专人修复、增加接入农户等促进128座(套)污水处理设施、87座污水处理站有效运行,5个县42个垃圾压缩站(中转站)通过第三方公司运维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10个县促进资金拨付、盘活闲置资金3781.41万元,15个县收回被骗取套取财政资金1157.3万元,8个县通过调整账目、收回财政等方式已整改被挤占挪用资金243.49万元,24个县收回重复发放改厕补助资金64.22万元。对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未有效处置问题,19个县已通过增加生活垃圾转运站、配备转运车辆解决垃圾爆池、露天堆放等问题,16个县已完善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制度措施。
(六)自然资源及环境保护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审计发现问题”等内容,共2类7项问题,其中,2项基本完成整改,5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6757万元,完善制度70项。
1.关于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规划和重点任务未落实到位问题,9个市县通过建立完善考核制度、强化部门协作等方式确保完成水土保持等重点任务,5个县依托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开展规划修编和报批,5个县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健全项目招引机制、严把项目准入关口,4个县通过调整规划等整改自然保护区边界不清和多头管理等问题。对资源和环保相关制度执行不严问题,4个县建立健全水资源管理制度,6个县依托“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恢复或补划耕地2.37万亩,5个市县收回或有效利用闲置土地2100余亩,8个市县制定“一矿一策”生态恢复方案,6个市县通过加强污水排放监测监管、推进污水管网改造等方式,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对生态环保资金筹集使用不合规问题,5个县已完成资源环境税费征收、5个县正按计划有序推进,已追收相关税费2725万元,5个市县已补缴、归垫被挪用、超范围使用等资金1182万元,8个市县通过补办手续、加强管护等强化项目监管,6个市县已完成220余个项目清理并完善相关审批程序。
2.关于成都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缺乏监管问题,1个市正在修订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管理相关制度,1个市已废止总量豁免相关规定,并对已办理项目开展补充审核。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政策执行不严问题,4市已将196家重点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2个市通过加强预警期间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应急减排措施。对区域联防联控不到位问题,省同城化办会同生态环境厅组织4个市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区域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计划2024年3月底前联合印发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对部分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问题,4市推动7个项目建设,盘活闲置资金2850万元,通过强化部门数据推送等方式,提升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使用率。
(七)企业与金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涉及“国有企业审计、金融企业审计发现问题”等内容,共2类6项问题,其中,1项已完成整改,5项分阶段整改任务已达到本阶段时序进度,整改金额71.16亿元,完善制度31项。
1.关于国有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问题,1户企业对取得实际控制权的5户下属企业,组织其他股东共同推进并表事宜,已完成增加董事会席位、修改章程等并表前期工作;1户企业已将3户下属企业按规定并表,另有5户下属企业待重组整合后再行并表。对经营和投资违规方面问题,1户企业已针对3个项目投资亏损风险制定应对方案和止损措施,计划于2023年12月前补提以前年度少计提的1.47亿元资产减值准备,其下属公司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驻企业纪检监察组正在核查处理;1户企业对风控措施未落实形成投资损失风险的6支基金,采取分类措施加以整改,已加快推动4个项目的减持、退出工作,1个项目已启动诉讼程序,1个项目已获得法院破产重整裁定;1户企业通过推动增资控股事宜,降低借款损失风险。对维护国有权益不到位问题,1户企业下属公司已收到投资分红款734万元;1户企业下属公司租赁的部分办公楼长期空置问题,到期后已停止续租,并向2名责任人追偿111.98万元。
2.关于金融企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家省级金融企业和3家市级城市商业银行出台和修订完善《引导基金退出期考核办法》《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等27项制度。对支持实体经济不够有力问题,1家金融企业将基金募资额纳入年度考核,已增加“5+1”现代产业发展基金投资15.53亿元;2家城市商业银行加大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制造业贷款同比增速分别提升8.38和30.1个百分点,1家城市商业银行民营经济贷款实现正增长。对经营风险隐患较为突出问题,未备案基金中1支已注销,承诺最低收益的基金中1支正在清算注销,开展债权投资的基金中2支项目已退出、5支正在清算注销,让渡决策权的基金中2支正在清算注销;进入退出期的6支基金资金回收率提高了16.47个百分点,1家金融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其净资产从上年末的6.46亿元增至13.95亿元;3家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加快存量信贷资产风险化解等方式,处置不良资产11.33亿元,增提拨备2641万元;1家金融企业通过国有控股等方式,较好控制了股权结构不稳定风险。对内部控制薄弱问题,1家金融企业细化行业和区域信用限额,成立风险处置工作组跟进3个信托项目司法处置进展,降低损失风险;1家城市商业银行对6.3亿元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启动问责程序,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已将该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名单。
三、审计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根据2022年11月至2023年10月全省审计机关收到处理结果,共有1353人被追责问责,其中,追究刑事责任23人,党纪政务处分610人,组织诫勉等其他处理720人,追收追缴问题资金1.29亿元。
(一)加大公职人员违纪违规行为惩治力度。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违规决策、懒政怠政等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9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29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54人受到组织诫勉等处理。如,自贡市某国有企业原总经理因违规决策为特定关系人担保等造成国有资金巨额损失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南充市查处滥发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问题,21人被立案审查,已有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二)加大重大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惩治力度。因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贪污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虚开增值税发票、滥发奖金及补贴等问题,1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15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221人受到组织诫勉等处理。如,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国有企业2名负责人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问题,被判处有期徒刑;荥经县部分单位滥发补贴及私设“小金库”等问题,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三)加大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惩治力度。因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规指定供应商、围标串标、公职人员参与工程承包等问题,12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5人受到组织诫勉等处理。如,平昌县查处不执行招投标政策等问题,37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盐亭县查处擅自调整施工内容增加投资、签署虚假签证资料等问题,4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四)加大民生领域“蝇贪蚁腐”惩治力度。严肃查处医疗行业违规收费、收受供应商礼品礼金、虚增进价加重患者负担、侵蚀医保基金等问题,重点关注了村社基层干部在民生资金分配管理中的优亲厚友、侵占损害群众和集体利益等问题,2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8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70人受到组织诫勉等处理。如:绵竹市某医院相关人员与供应商勾结,弄虚作假、收受回扣并私分等问题,1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自贡市沿滩区某村委会2名负责人私吞公款被开除党籍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目前,因整改期限未满、条件限制、成因复杂等原因,尚有部分审计指出问题未完成整改。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力度,通过提醒敦促、适时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将按规定追责,确保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审计监督,自觉接受省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引领四川现代化建设,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作出审计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