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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审办2016 66号)

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审办2016 66号)
来源: 查看原文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9日

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厅各单位:

经厅领导同意,现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

                      2016628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四川省审计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政务保障措施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分工并对外公布。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建设,实行办公室、综合与计划管理处牵头协调,厅各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使其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相适应。

牵头单位:办公室、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参加单位:厅各单位

    二、完善落实相关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修订完善审计厅现有政务公开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予以调整清理,并结合实际增补相关条款。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综合与计划管理处、法规处

(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会议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度的落实,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综合与计划管理处、法规处、人事处、机关党办、

计算机技术中心

(三)强化审计情况通报、特约审计员、新闻发言人等制度的执行力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抓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继续推进审计权力规范化工作,组织全省审计机关开展行政权力事项清理优化,按时

上报、公布清理结果;全面公开审计厅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按规定实行动态调整,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

    牵头单位:法规处

    参加单位:办公室        

(二)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继续推进省级部门单项审计结果公开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公开审计结果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公开途径,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提升审计结果公开实效。

牵头单位: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参加单位:相关业务处局

(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包括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等。除涉密信息外,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机关服务中心、审计科研所、计算机技术中心、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四、加强政务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审计法规政策、重大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全面做好解读,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适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做好审计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做好回应。对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

牵头单位:法规处、综合与计划管理处、办公室

参加单位:相关业务处局

(二)对重要审计会议活动、重大审计决策部署等方面信息,要统筹媒体做好发布;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他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相关业务处局

    (三)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从签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意见和办法,以及我厅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规定,依法依规、妥善答复好依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

牵头单位:办公室、法规处

参加单位:相关业务处局、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五、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提高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按要求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牵头单位:办公室

参加单位:厅各单位

(二)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充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增强信息传播效果。加强对厅长信箱、投诉咨询、公众参与、举报信箱等栏目的管理,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牵头单位:办公室、计算机技术中心

参加单位:厅各单位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把政务公开列入机关工作人员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促进工作人员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人事处

参加单位:办公室、综合与计划管理处、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