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四川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3月11日至4月25日,对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以下简称省交警总队)及2个所属预算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
省交警总队机关及2个所属预算单位2023年预算收入合计114063.33万元,支出总计114063.33万元。2023年决算收入总计103987.14万元,支出总计103777.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09.51万元。
(二)资产管理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3月,省交警总队实有房屋资产118946.36平方米,价值55624.19万元。土地资产476.81亩、价值13226.79万元,其他设备 51199件(套、台)、价值97653.18万元,无形资产542件、价值20157.9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省交警总队在执行财务内控制度、推动项目绩效管理、加强信息安全整治等方面推出一些措施、取得一些成效。但审计也发现,省交警总队在资金资产管理、执行财经纪律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及执行方面
部门支出标准体系未建立完成;部分预算编制不准确;部分预算项目执行进度较慢;绩效监控未发挥有效作用。
(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2宗闲置土地未有效盘活;部分资产登记不完整、不准确;部分资产账实不相符;部分资产未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部分应报废资产长期未处置。
(三)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方面
一般性支出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备品备件资产存在浪费;部分公车运维费用管理使用不合规。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
个别预算单位违规实拨使用预算资金,脱离财政监管;部分基本支出占用项目资金;逾期保证金未清退;部分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工会经费未独立核算。
(五) 专项资金管理方面
专项资金分配因素无细化评分标准;部分地方交警部门使用专项资金不合规。
(六) 政务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方面
个别政务信息系统运维项目合同管理不到位;部分信息系统运维终端输出管控不严。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整改要求,提出落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单位内控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执行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交警总队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厅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