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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审计整改督查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审计厅派出审计组,自20243月至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省法院)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决算基本情况。省法院是省级一级预算单位,下辖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以下简称成铁中院)等3个二级预算单位和2个三级预算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5753.78万元,支出总计55753.78万元;2023年部门决算收入总计51116.84万元,支出合计50998.12万元。

(二)资产管理基本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省法院机关实有房屋资产21556.38平方米价值14156.49万元,其他设备和无形资产7633件(套、台)、价值30687.71万元。

(三)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基本情况。2023年,省法院机关及所属5个单位政府采购预算8327.11万元,实际支出6430.14万元,执行率77.22%。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度省法院基本能够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规定编制部门预算,财政财务收支管理基本符合国家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会计制度的规定,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省法院在预决算编制、财政资源资产管理以及对下属单位监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制方面一是未报经财政厅批准,在两级预算单位以及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22.99万元。二是在机关工会上年经费结余以及当年会费收入能够覆盖全年支出的情况下,仍向机关工会安排行政补助预算110万元。三是省法院机关、四川法官学院将应编入“上年结转”科目的126.01万元编入“其他收入”,造成决算报表中“年初结转和结余”等预算数与年初批复预算数据不一致。

(二)财政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社区矫正信息化联网系统等7个项目已完工投入使用,但未对预付款465.09万元进行账务处理并确认资产。二是省法院机关及四川法官学院未按规定清理盘活存量资金,余额296.88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三是省法院机关和成铁中院存在超数量配置办公设备情况。四是部分资产底数不清,成铁中院资产账和会计账不衔接涉及105.82万元。五是成铁中院审判法庭项目已竣工并交付使用,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

(三)贯彻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方面。一是闲置的14张油卡未及时注销并收回,涉及3.6万元。二是为达到支付进度要求,省法院机关、成铁中院等4个单位在公务用车加油卡余额较大的情况下,超需求进度对加油卡充值(预付),截至审计日,公务用车加油卡仍有余额90万元未使用。三是未严格执行维修审批程序,涉及6.18万元。四是往来款清理、处置不及时,部分保证金未及时清理清退,下级法院历年缴存的服装款未及时清理结算。

(四)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一是四川法官学院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签订中,违规变更招标文件付款方式实质性条款,给合同履约带来风险,涉及资金226.43万元。二是省法院机关、成铁中院存在违规将执法执勤车辆用于一般公务保障的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财政厅批复省法院政府采购项目77个,其中18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70%。二是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成都铁路运输第二法院2023年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当年实际支出仅分别占全年预算指标的13.53%、11.84%。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并提出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等审计建议。

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法院正在积极整改审计厅将按规定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并督促公告审计整改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