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4﹞78号)的要求,由四川省审计厅编制本报告。报告内容为: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四川省审计厅网站(http://sjt.sc.gov.cn)全文公开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地址:成都市永兴巷15号;邮编:610012;电话:028-86523103)。

一、概述

2014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以下简称“国办12号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14﹞23号,以下简称“川办23号文”)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工作要求,以发挥审计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主线,在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强化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深化了公开内容、拓展了公开渠道、完善了公开制度,务实推进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我厅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强化审计成果运用、科学推进审计发展的重要抓手。年内,除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厅办公室牵头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外,还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国办12号文”和“川办23号文”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细化了机关各部门工作任务、明确了各部门责任、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并积极组织专职、兼职机关信息工作人员参加全省信息公开工作各类培训会议,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协调推进的良好格局。

(二)突出公开重点,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国办12号文”和“川办23号文”有关要求,依据《四川省审计厅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相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大了单项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对本年开展预算执行审计的5个省级部门,不仅全面公开了审计结果,还首次同时公开了审计整改情况,同时通过发送行政公函等方式督促其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全面公开审计整改情况,有效扩大了社会监督效应。此外,对同一项审计成果从各个角度深入挖掘,针对不同宣传平台、媒介的受众特点推进公开,创新一个成果多篇报道、一篇报道多个渠道公开的方式,扩大了信息公开和审计宣传的正面效应。

(三)着力政策解读,有效管控舆情。《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后,我厅切实组织抓好《条例》解读,及时协助省人大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相关内容和我省审计机关贯彻落实举措予以说明;通过开展“审计大讲堂”,向全省审计工作人员宣讲《条例》,做到深入解析、引领学习;坚持“审计法制宣传月”活动,向基层审计机关、社区、有关单位、企业等发放宣传资料,有效扩大了《条例》的知悉范围。完善舆情监控分析机制,安装政府网络舆情监控系统软件对舆情适时监控并收集整理,落实专人负责编发《审计厅网络舆情》、管控防范处理舆情,做好正面疏通引导。

(四)优化载体功能,注重服务时效。进一步丰富了我厅门户网站的内容,确保了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服务实效,为省、市、县各级审计部门提供一定的数据交换服务,增强了上下级之间的联动和衔接,也推动了跨部门、跨层级的审计信息资源共享利用和业务协同。结合社会需求和工作实际,编制审计厅网站主题服务目录8大类,建立了面向社会提供信息互通、审计咨询、在线交流等42个主题,满足了公众对审计工作网上服务的基本需求。同步开设厅长信箱、投诉咨询、网民评议、意见征集、网上调查、公众参与、举报信箱等各类公众互动渠道,将我厅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审计信息发布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4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3条。其中审计厅党政网网站公布706条,互联网网站公布562条,省政府外网网站公布55条,微博微信合计公布120条。主要内容如下:

1.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将代省政府草拟并提交省人大的《四川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通过厅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同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进行解读,引导媒体作出客观报道。将农业厅、环保厅等5个省级部门的单项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并进行了公告。我们还将“4·20”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性跟踪审计结果、省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和全省12个由省本级实施或组织实施的利用国外贷援款项目2013年度财务收支及项目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进行了公告。2014年1月至12月,全省审计机关共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报告879篇,引起社会良好反响。

2.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自律机制。继续向社会公布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和自律机制,包括审计法律法规、审计机关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职责、审计程序等。在互联网站上设立省纪委驻厅监察室投诉信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处理社会各界、被审计单位和基层审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投诉和举报,鼓励群众和干部及社会舆论对审计机关办事效率、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及时做出整改,把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投诉的群众,以维护被审计单位、基层审计机关和干部群众的合法权益。

3.行政权力运行信息。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厅对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法确认审计权力49项,并通过省法制办互联网站进行公示。积极推进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监督平台建设,在省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上完成了基础数据录入,制作了处罚、强制等权力的相关运行流程49项,设立审计权力监察点位68个,通过了省法制办和省监察厅验收。加强对被审计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结合预算执行审计对简政放权开展了延伸审计调查,促进被审计单位规范行权、用权。

4.审计纪律和廉政规定。继续公开审计“八不准”廉政纪律和其他正风肃纪规定,主要领导带头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决执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规划》,着力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三大自律机制,就强化思想武装、加强权力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等方面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进一步拓展了厅务工作公开覆盖面。

5.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时将我厅承办的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和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84号提案的答复函向社会公开。

6.财政信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川财库〔2014〕20号)要求,编制了《四川省审计厅2013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四川省审计厅2013年收支决算总表》、《关于四川省审计厅财政拨款“三公”经费2013年决算的情况说明》及《审计厅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并按要求在审计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

7.人事管理及职称评审情况。继续将考核、选拔、交流、任用干部的条件、资格、方式等信息提前公示,及时公示民主推荐的干部职工名单、基本情况等。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个人情况按程序公开,适时将优秀论文评选事宜、结题成果上网公示。在厅人事处、省监察厅驻厅监察室设立监督投诉电话和信箱,有效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抓好招录、选调人员等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中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门户网站。精选编辑文稿图片,细化网上公开栏目,实施网上舆情跟踪调查,信息内容更新加频、数量持续增加。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重大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持续丰富网页宣传内容。加大与社会公众的互动力度,通过在省政府、审计厅门户网站上挂网络民意调查问卷,就确定2015年审计监督重点广泛听取民意,累计收到1434张投票,从监督重点、范围、对象以及监督成效等方面收集意见。2014年,我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击率累计达549550万余人次,党政内网站点点击率48236万人次。在审计署对全国地方审计专网进行考核评比中,我厅继续名列前10。

2.官方微博微信。指定专人负责微博微信的信息资源收集、编辑、发布、运行和维护。利用官方微博的互联互通性,全年共发布官方微博微信120条,吸纳粉丝26146人;其中微博粉丝25674人,微信粉丝472人。

3.《阳光政务》政风行风热线。以《阳关政务》上线节目为平台,继续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工作。8月26日至29日,两位分管副厅长带领相关处室同志共8人参加了《阳光政务》热线,以民生项目审计重点工作为主题,围绕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跟踪审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彝家新寨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整顿关闭煤矿补助奖励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专项审计调查、草原生态专项资金审计以及农村信用联社审计情况等内容向听众作了较为详细介绍,现场接听了来自成都等地10位听众的热线咨询电话,对提出的涉及灾后重建、扶贫贷款、补助发放、征地拆迁等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和及时回应,受到一致好评。

4.张榜公告和意见箱。坚持审前公告制度,审计前将审计相关事项在规定区域内张贴公告予以公示,邀请知情群众参与审计监督;强化机关政务公告栏和监督、投诉电话、信箱的管理,接受群众监督、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的情况

2014年,我厅收到依申请公开信函20件,所申请内容均不属于我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厅也未对所申请涉及项目开展过审计,无权限提供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相关要求,我厅及时对全部公开申请做了书面答复和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有一定成效,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社会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公开内容还不够深入,公开服务质量还需继续提升,信息数量还需增加,贴近民生、服务社会、方便群众的工作尚需进一步做细致等。

2015年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维护,研究细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标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体系,增强主动公开实效。二是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做好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重大建设等重要审计项目结果信息公开。三是加强对信息公开难点问题的研究分析,适度探索扩大审计信息公开途径,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和互动交流;进一步改善查询服务质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的使用率和查阅便捷度。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增强具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提升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