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国资委党委会开展会前学法,专题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兵受邀对《条例》进行解读,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建议。

周兵指出,新修订的《条例》全面体现内部审计新形势新要求,广泛回应各方面现实诉求,对推动我省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很强的引领性、指导性和针对性。一是系统构建党领导内部审计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政治引领,为内部审计发展提供根本保障。二是丰富拓展内部审计职责内容,细化完善监督、评价、建议等履职方式,推动审计目标从规范经济活动向促进完善治理提升。三是清晰划定权力边界,着力纠正内部审计“越位”“错位”问题,全面规范内部审计履职行为。四是高效构建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机制,推进内部审计成果转化利用,强化单位内部监督力量贯通协同。五是科学规范内部审计指导监督,明确省市县审计机关应尽指导监督职责,创新工作方式,提升效率效果。六是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倒逼单位强化主体责任,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走深走实。
周兵提出,省国资委应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所监管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及时启动相关制度规范“废改立”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指导意见和作业标准,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保障。推动所监管企业从事核心业务的二级公司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厘清职责边界,配备专业人员,推进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监督质效。加强与审计厅协作联动,共同推动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检查,促进省属国有企业健全境外经营投资风险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