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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法制委、审计厅联合开展《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近日,为做好《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立法修订工作,省人大法制委会同审计厅赴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彭州市丽春镇开展立法调研。

在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调研组听取了近年来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总体情况,围绕探索建立省属国企党委审计委员会制度、总审计师制度建立、购买社会审计服务质量管控等重点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充分了解在企业推行相关制度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推进落实存在的难点、堵点,并听取有关条例修订的针对性修改意见。在彭州市丽春镇,调研组听取了成都市审计局、彭州市审计局以及丽春镇有关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介绍,聚焦乡镇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工作职责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社区)领导人员审计监督等事项进行了研究探讨。

审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周兵强调,省属国有企业要探索完善公司党委领导下的内部审计运行工作机制,保障内部审计独立客观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公司党委、董事会重点工作任务,突出防范化解企业重大风险隐患等事项抓实审计项目立项。要围绕“三如”要求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拓展内部审计广度和深度,提升审计监督质效,提升内部审计服务企业党委、董事会决策参考的能力。乡镇基层内部审计务必保障独立性,按照内部审计相关规定,厘清职责边界,精准界定内部审计监督范围,严禁超出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开展审计监督,确保内部审计与不相容职责相分离,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贺江华指出,此次调研集思广益、成果丰硕,被调研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很有参考价值,将在后续工作中认真研究、消化吸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立法工作,为全省内部审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