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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宾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宜宾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来源: 宜宾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3年04月28日

文件解读:【解读】关于宜宾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2年12月29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

宜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翔

市人大常委会:

受廖文彬市长的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就宜宾市2021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预算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强化部门预算管理,确保准确编制下年预算安排。督促14个部门(单位)22个项目通过加快资金使用、追减指标等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部分财政资金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收缴入库、清理盘活、加快支出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关于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市财政局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督促7个项目加快进度,确保年内完成资金支付。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3个单位已通过及时调账、归垫专项资金等方式完成整改。1个单位正拟定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以及政府采购目录以外、限额以下其他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等相关制度,加强分散采购项目管理;严格按规定对财政预算项目资金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项目专项督促,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个单位严格规范支出,强化预算管理,今后科学编制年度预算。1个单位对重复退还的门票保证金全部收回上缴财政。

(二)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2个单位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和报销审批程序。1个单位通过约谈企业法人,督促其清退违规多计租赁费10.37万元。2个单位及时清理超标准发放的补助,收回违规发放资金1.06万元。3个单位及时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资金59.05万元。

(三)关于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5个单位已全部收回并上缴非税收入。1个单位已将保证金9.5万元全部退还至企业,社会保险费4.34万元上缴财政。5个单位已清理上缴存量资金81.91万元;1个单位督促相关县(区)全额追回违规发放的优抚补助11.44万元。

(四)关于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8个单位通过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及时调整账务,完成相关问题整改。1个单位通过核对账款账龄、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清理方案等方式加紧清理往来款项。2个单位正加紧资产清理进度,加快整改。

三、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全面梳理情况,建立维修资金台账,已追缴维修资金14716.39万元。二是通过约谈、发放追收通知书、冻结未售资产等方式,追回开发企业占用、挪用代收的维修资金1615.78万元,退还超标准收取维修资金141.81万元,并移交有关部门追缴107.02万元。三是收回出借和挪用商品房维修资金,追回违规批准缓交维修资金297.69万元。四是完成维修资金分摊到户32807.08万元。五是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建立完善维修资金缴存、管理等制度,不断规范维修资金管理。六是对部分不合规银行账户进行销户,加强存储管理。七是规范和优化维修资金使用,追回多支付维修资金32.85万元。八是积极调整维修资金存储比例,提高资金保值增值能力。九是印发维修资金宣传手册,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十是全市住建部门建章立制24项,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档案管理,优化相关信息管理系统。

(二)关于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已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42项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二是公司建立监督台账,加强对储备菜油日常监管,已退回多获取的市级储备菜油保管费20.46万元。

四、政府投资管理和重大项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发展改革委履行投资管理职能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的督导工作,目前,债券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同时,加大对节能审查的事中事后监管,未取得节能审查即开工建设的6个项目节能整改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查;督促各县(区)抓紧完成项目节能验收,截至10月底,已有33个项目完成节能验收,2个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

(二)关于重点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主管部门组建专班,倒排工期,避免项目久拖不决。二是3个项目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违约处理,加强人员变更管理;3个项目对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处违约金12.54万元,同时,约谈责任单位,今后严格按程序开展项目建设。三是4个项目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今后将认真落实初步设计和概算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程序履行初步设计和概算报批程序;3个教育项目,消防主管部门已现场查勘,并按验收要求开展交工验收和预验收,其中1个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四是相关部门积极督促建设单位通过补缴(退回)履约保证金、扣减多计工程款、缴纳违约金等方式完成整改。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取消290名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领取资格,追回违规领取的低保金4.64万元。二是相关县加快支出进度,已将全部资金拨付到位。 三是相关县完成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和畜牧水产中心资金下达使用。四是相关县已将项目资金按规定支付,今后严格执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五是相关县将进一步优化调整村卫生室设置,提升村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使用效率。

(二)关于市级财政奖补资金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县(区)已将县级配套资金拨付至企业,剩余1个县已提交划拨资金申请。二是2个单位已收回并上缴滞留资金341.08万元,相关县(区)已将357.26万元拨付至企业。三是1个单位将资金结余报经财政同意后调整用于弥补现代企业奖补资金,并已完成支付。四是2家主管部门通过修订测算公式和依据、今后抵扣多补资金等方式加快整改。五是3个县(区)养殖场已及时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六是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确保严格按章办事。七是1家行业主管部门修订完善《宜宾市民营企业贷款贴息办法(2021年修订)》,明确了重要指标口径。八是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政策,取消不合规条款,切实减轻企业申报成本和负担。

(三)关于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项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宜宾市市级部门权责清单(2021年版)》已按省上要求行使层级公布。二是积极指导督促市直各部门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单位)加快本行业办件系统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解决二次录入问题;督促95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账号配置,64个部门(单位)完成账号角色配置,38个市级部门和267个县(区)级部门完成“通用办件人员”等7个角色权限配置。三是印发《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关于规范“一网通办”能力提升工作数据录入的通知》,规范办件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四是制定一体化平台宜宾分站点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数据安全防护,与技术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对运维专用账号做好权限控制,规范平台账号管理和使用。

(四)关于对口帮扶雅江县、新龙县援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今年10月,我市2021年度对口援建两县的23个项目,已完工21个、完工率91.3%,拨付资金7309.88万元,平均资金拨付率73.1%。

六、乡村振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本级和3个县(区)采用征收土地出让金、收回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完成整改。二是1个区责令相关单位加快退回剩余资金,现已归垫不符合列支范围的土地出让金;1个区收回资金3亿元,安排用于2021年征地成本性支出。三是2个县(区)加强对国有土地收益计提监管,已补提资金1506.86万元。四是截至10月底,2个县(区)已收回被挤占土地收益4465.96万元。五是通过加强收支管理,土地出让收益已足额上缴市财政。六是1个区已将279名失地农民纳入保障范围。七是1个县建立不动产权证书审核监管台账,加强办证管理,杜绝违规办证。

(二)关于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两个县农商行加大对涉农领域信贷利率倾斜和涉农贷款不良率的考核力度,修订完善涉农领域相关贷款管理办法4项、内部考核政策8项。二是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项目的贷款营销和投放,1个县农商行协同地方召开银企融资对接座谈会23场,新增涉农贷款余额1.3亿元,增长3.14%。三是两个县农商行出台规范性文件4个,加强贷款风险排查和信贷监管,1个县农商行清收处置不良贷款32万元,催收处置贷款189.98万元。1个县农商行排查贷款风险6842笔。四是两个县农商行加强业务培训,加大金融数据督查力度。

七、重点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天原集团挖潜增效专项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制度14项,规范对外投资管理。二是修订《商贸风险管理大纲》《商贸业务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强化源头管控,现正通过司法程序追收欠款。三是加强大额设备材料采购审批管理,修订完善8类招标文件范本,确保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规定。

(二)关于100亿优质主体公司债专项审计调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今年10月底,已收回1家公司到期优质企业债6亿元,督促相关用款企业收回违规出借的债券资金,并及时将债券资金用于约定项目,其余部分通过制定还款计划、强化贷后监管等方式,持续加快推进整改。

(三)关于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专项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开展全域清理,对未取得用地手续的项目立即停工,书面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分类开展组卷报批,完善用地批复手续。制定了《土地储备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等,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与安全;修订投资协议模板,制定《项目入区评审办法(试行)》,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规范化。

八、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分析森林资源统计数据不准原因,及时更新数据。修订完善“惠林贷”担保风险补偿金政银担保合作方案,切实加强贷款用途监督。相关县(区)建立了河长巡查台账,加强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保护区环境整治,设立水源地标识标牌,及时编制完善饮用水源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严格执行建设用地管理规定,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农村不合规用地进行清理等。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严肃政治规矩,确保整改工作抓实抓牢。二是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三是加大跟踪检查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来宜视察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体现在具体行动和工作实效上,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在新征程上奋力谱写宜宾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