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审计局在市本级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投资绩效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反映个别项目存在低效无效投资、设计深度不够、变更内容未批先建等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等审计建议。
广安市发展改革委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报请市政府出台《广安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项目建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在概算控制和概算调整中的主要职责分工。界定了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变更、清单工程量变更等具体内容,明晰了工程变更审查原则和相关审查单位职责分工。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控制投资概算,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对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同时还对概算调整和工程变更报批程序、所需材料、审批权限以及因擅自变更导致项目超概算的责任追究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