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遂宁市公安局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着力点,不断提升内部审计工作实效,在监管干部上扎紧制度“篱笆”,念好权力“紧箍咒”。
建立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政治部、指挥中心、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支队、法制支队、警务保障处、审计处、信访处等单位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修订完善公安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评价体系和成果运用等规定,进一步规范经济责任审计行为,提升审计成效。
探索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内部审计部门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审计部门与政工、督察、法制(信访)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有关情况,会同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掌握和发现问题线索的核查,会同法制、督察、警保等部门针对财物监督管理相关问题开展专题培训。
强化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联席会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和领导干部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问题整改。对整改中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和敷衍整改的行为,采取审计通报或约谈方式予以纠正;对涉嫌违反财经法纪、党纪政纪等情况和线索,按规定移送驻局纪检监察、政工、督察等部门进行处理。注重审计结果运用,政工、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审计(结果)报告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晋职晋级、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参考。根据审计查出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驻局纪检监察部门加强警示教育宣传,起到“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