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绵阳市安州区采纳审计建议,区委区政府出台《绵阳市安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区发改局出台了《绵阳市安州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程办理流程》,以规范全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今年,区审计局通过梳理近年来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关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的审计建议》,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审计建议,批示由发改部门牵头,审计、司法等相关部门配合,起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制度。 《规程》明确,成立由区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项目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对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文件、重大设计变更及新增工程量等内容进行审核。行业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未履行项目前期管理环节不得开工建设,项目业主应明确终身负责人。《规程》要求,严格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对勘察、设计、审图、造价咨询环节监督管理,严格初步设计重新批复及概算调整。要严格项目招标方案审批或核准,严格控制项目不招标和邀请招标的审批,实行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招标文件提前会审,明确招标控制价。推行区重点建设工程中标合同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亲签制。《规程》规定,工程按变更金额大小分为四类,审批权限分别为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并对项目竣工、审计、资金拨付、财务决算等作出了相关规定。(绵阳市安州区审计局 杨长骏、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