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受省政府委托,审计厅厅长陶志伟向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关于四川省2020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并提请大会审议。
《报告》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整体部署。省委、省政府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按季度召开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将审计整改纳入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二是协同联动、完善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落实、被审计单位承担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审计机关督促检查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深化审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协调配合,发改、财政等主管部门推进审计结果运用。三是举一反三、深化治理。省政府注重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制定出台重点项目管理等办法。相关省级主管部门举一反三、以点促面,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
《报告》从省级财政管理、省级部门预算执行、乡村振兴、政府投资管理和项目、民生项目和资金、企业和金融、其他专项审计(调查)七个方面反映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21年9月底,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采取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盘活闲置或存量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403.76亿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15项,追责1448人次。
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安排,科技厅、省粮食和储备局向大会报告了部门整改情况,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应急厅书面报告了整改情况。总体上看,上述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