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四川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8月5日至9月25日对雅安市、甘孜州2023年10月至2024年7月“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支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重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灾后恢复重建基本情况
(一)项目推进情况
根据省政府印发的《“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雅安市重建项目189个、估算总投资89.08亿元;甘孜州重建项目198个、估算总投资116.71亿元。截至2024年7月,雅安市、甘孜州重建项目分别已开工189个和195个,开工率达100%和98%,分别完成投资70.91亿元和77.1亿元,投资完成率为80%和66%。35918户城乡住房维修加固全部完成,6120户统规自建已完成6098户,集中安置已完工1458户。
(二)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2024年7月,雅安市、甘孜州分别到位“9·5”泸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69.14亿元、67.9亿元,其中政府投资资金分别到位32.2亿元、46.67亿元,社会资本分别到位36.94亿元、21.2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雅安市、甘孜州人民政府全持续发挥灾后恢复重建主体作用,按照“一年全面开工、两年基本完成、三年圆满收官”要求,强化规划刚性引领,细化工作决策,推动更多项目完工、形成实物工作量。但本次审计也发现,还存在部分项目推进滞后、参建单位履职不到位、地方和社会资金筹集力度不足、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总体规划执行及政策措施落实方面。部分项目推进相对滞后,55个项目未完成雅安市、甘孜州分解细化的年度工作计划阶段性投资任务,19个上报形象进度为完工的项目未实质性完工;地方和社会筹资力度不足,8个已完工或竣工验收项目存在资金缺口;重建筹资方案编制不准确,少编漏编捐赠资金或多计地方筹资完成额;资金分解下达不及时或未分解至具体项目;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77个项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方面。20个项目在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的情况下审批立项,其中8个项目立项批复超过一年仍未取得用地预审手续;个别项目前期调查论证不充分,导致项目未达预期功能。
(三)参建单位履职及质量、造价控制方面。2家建设单位未依约购买保险导致因灾受损工程无法得到赔付和监管疏浚砂石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损失;4家设计单位设计边坡防护网系统采用废止标准、利用废旧材料缺乏必要依据;3家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降低建设标准和使用未经报验的材料;4个项目的项目经理未按约定履职;2个项目多计勘察设计费1566.78万元;部分EPC项目实施不规范,存在未编制“发包人要求”、使用未经图审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虚报工程量或偷工减料、超进度支付工程款302.06万元等问题。
(四)工程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方面。3个项目涉嫌违法分包,1个维修加固项目设备采购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2个政府采购项目设备闲置、使用绩效低。
(五)重建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25个项目、1001.79万元资金不符合专项管理办法使用要求;部分定向捐赠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14个已完工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同时导致捐赠资金沉淀和未及时支付工程款;1个项目调整使用重建结余资金程序不合规。
三、审计处理意见及建议
审计期间,被审计单位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或积极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四川省审计厅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明确了整改要求。从强化督促督导、加大筹资力度、规范建设管理程序等方面提出了审计建议。审计机关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