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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四川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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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陶志伟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安排,受省政府委托,现就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审计法律法规,审计厅组织对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自去年7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以来,全省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聚焦新时代治蜀兴川中心任务,积极探索常态化“经济体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迅速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全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紧急动员,调集各类资金物资抓好疫情防控。审计机关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同时加强与职能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协调联动,与疫情防控同步建立及时精准的审计监督机制,促进资金分配公开透明、物资管理安全规范。全省先后组织205个审计组、1100多名审计人员,开展“大数据”审计与现场核实相结合的跟踪审计,揭示了部分单位在疫情防控前期存在的资金物资使用绩效不高、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够透明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495条,促进修订完善制度136个,促进加快分配或使用资金9357余万元、物资165.65万件,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审计贡献。

一年来,全省共审计和调查单位6188个,查出违纪违规问题金额121亿元,促进财政增收节支117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50亿元,核减投资60亿元;提交审计报告等6400篇,推动建章立制532项。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部署,认真执行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大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持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首次迈上1万亿元台阶,全年新增减税降费约800亿元,筹集资金近1000亿元扎实办好民生实事,专项扶贫资金增长19%,投入569亿元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对市县转移支付增长7.3%,增强困难地区财政保障能力,兜实县级“三保”底线。总的看,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区域发展更加协调,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财政厅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编制省级决算草案及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组织分配财政资金情况。省级决算草案反映,2019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9.08亿元、支出1573.28亿元,结转154.29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284.65亿元;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61亿元、支出48.51亿元;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97亿元、支出5.95亿元;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131.24亿元、支出3045.15亿元。审计结果表明,财政厅等部门强化统筹和绩效管理、克服财政收支矛盾,有力支持了民生改善、重点建设和产业发展。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省级决算草案部分事项不够准确。一是由于工作衔接不到位,少反映财政对省属国有企业的股权投资71.51亿元、多反映财政对政府投资基金出资7966.52万元;二是使用清收的8660.85万元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冲销原支出科目;三是对未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20.18亿元结转结余未作编报说明。

(二)财政支出效率还不够高。一是省对下转移支付有14.33%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涉及中央转移支付398.99亿元、省级转移支付244.52亿元,其中36.09亿元在2019年11月后下达。二是抽查中央和省财政资金补助项目发现,有103个项目至年底未开工或已停建,补助资金29.42亿元未发挥效益。三是抽查发现,上级补助资金11.06亿元结存在市县至年底未使用,其中5.04亿元闲置超过1年。

(三)预算绩效管理不够精细。一是对5.59亿元部门预算指标结转未按要求清理收回。二是抽查100万元以上省级预算项目发现,有501个项目未设定绩效目标、1173个项目的绩效指标不完整或未细化量化;42项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目标未与预算同步下达或未细化至市县。三是对当年执行进度低于50%的404个项目未进行过程绩效监控,未及时提出预算调整建议。

(四)专项资金分配管理还不够规范。16项资金管理办法已过期,另有16项资金管理办法未明确实施期限、分配因素或标准等;8项资金分配未充分对接目标任务、投资规模、评审结果等,涉及21.25亿元。

二、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继续对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审计全覆盖,组织105家单位开展自查,并就重点事项延伸审计了部分二、三级预算单位。结果表明,2019年,各部门加强预算执行,预算管理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拨款预算执行率89.3%,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但一些部门遵守财经制度还不够严格,预算执行质效有待提高。

(一)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需持续加力。一是一般性支出压减范围不明确、不同预算单位间压减比例差异较大。二是46家单位的“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未按照财政厅编报要求做到同比“只减不增”。三是33家单位的结余和沉淀资金2.52亿元、11家单位利息和资产出租等收入2795.93万元未上缴财政。四是139家单位上年结转结余29.41亿元未编入部门年初预算;50家单位的63个项目在上年结转3.17亿元情况下,当年继续新增预算19.77亿元,年底结转增至4.64亿元;183家事业单位未优先使用自有资金,当年使用财政拨款110.02亿元,而自有资金结转结余从2019年初53.39亿元,到年底增至75.55亿元。

(二)预决算编报和绩效管理不够规范。12个部门预算6.75亿元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157家单位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界限把握不严,将基本支出9.69亿元作为项目编报。374家单位1079个项目、预算59.38亿元执行率低于50%,其中308个项目、预算13.07亿元全年未执行;115家单位支出进度不均衡,全年支出的50%以上共计25.27亿元集中在11月和12月实现。115家单位、502个政府采购项目未及时进入采购程序或签订采购合同等。

(三)资产管理等仍存在薄弱环节。6家单位的完工基建项目和所购设备未及时转固定资产,涉及3.26亿元;13家单位存在资产账实不符或账账不符、未按规定折旧(摊销)等问题,涉及8933.98万元。518家单位应以公务卡强制结算支出9897.97万元仍使用现金结算。35家单位的69个银行账户未按规定进行撤销(延期)或未纳入财政监管。

三、“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情况

(一)扶贫审计情况。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自2016年以来,始终坚持把扶贫审计作为首位任务,紧扣“精准、安全、绩效”主线,持续组织对全省161个有脱贫任务县实施多轮全覆盖审计。结果表明,各地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截至2019年底,“两不愁”质量水平明显提升,“三保障”突出问题总体解决,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审计始终坚持在推动政策精准落地、维护资金安全绩效、促进问题长效整改上发力,动态反映了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严肃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建立对账销号机制加强督促指导整改,推动整改问题8000余个,促进393亿元扶贫资金提高绩效、建立完善制度1000余项,促使上千名责任人被追责问责。同时,制定《扶贫工作风险提示清单》,推动各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今年以来,继续组织对昭觉等7个未脱贫县、154个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开展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各地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未脱贫县如期摘帽胜利在望,已脱贫县成效巩固较好,但仍存在后续帮扶措施不够扎实、资金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主要是:截至2020年4月底,部分地方的就业帮扶措施有效性不足,4个县488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未实现至少一人就业的目标;产业扶贫工作有待加强,23个县1.71亿元产业扶持基金闲置,其中271个村使用率不足50%,83个村完全未使用;部分产业项目推进缓慢,23个县62个项目未按期完成;16个县未按规定发放392名贫困学生补助45.14万元;20个县的52个项目存在多计造价和前期费用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有关部门和地方已落实措施、立行立改。

(二)污染防治审计情况。组织对202个市、县、乡开展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和黑臭水体治理等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地推进污染防治“八大战役”取得明显成效。主要问题:一是重点生态功能县差异化绩效考核制度机制衔接不够。由于省对除三州以外的所有市实行相同的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对7个辖有重点生态功能县的市未体现差异化,导致多数市仍对重点生态功能县分解下达和考核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差异化绩效考核评价机制难以落地。二是生态保护区域红线范围划定不够精准。9个县有529万亩重点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域未划入红线范围,3个县的红线范围还有场镇民居等不具备重要生态价值的区域。三是农村面源污染防治还有薄弱环节。97个县乡存在乡村垃圾临时堆放点选址不当、中转站防渗漏设施不规范、转运车辆不合规等问题,易导致二次污染。22个乡镇畜禽养殖污染未得到有效治理。41个乡镇未严格落实农药化肥农膜等废弃物回收制度或处置不规范。四是黑臭水体整治长效机制尚未建立。8个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统筹协调机制不畅、老旧管网修复及病害整治工作推进缓慢、提升水体自净能力的措施不足等情况。42个水体整治成效不够稳定,水质波动较大;2个市的摸排识别不够精准,有36个“监管平台”外的水体疑是黑臭。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审计情况。审计重点关注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基层财政运转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不够规范。有275.58亿元新增债券资金由于项目准备不充分或停止实施等原因而未使用,其中141.82亿元闲置超过1年;13个市县自行调整债券资金4.48亿元用途(项目)未履行报批(备案)手续。二是部分基层财政运转保障能力不够强。112个市县未按统一目标计划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215.75亿元,78个市县还违规新增暂付款195.5亿元。因暂付款占用库款,部分市县国库保支付能力不足。三是城市商业银行风险仍较突出。对5家城市商业银行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城商行股权管理制度执行乏力,违规接受非良好财务状况、指标不符合规定的11名法人入股10.06亿元,接受股东以非自有资金入股7.6亿元,影响股权的稳定性。部分城商行对关联交易管控薄弱,向股东等关联方发放的贷款形成损失等风险。部分城商行信用风险相对集中,不良贷款率超过5%的监管红线。

四、民生资金项目审计情况

(一)公立医院和医保基金审计情况。组织对11家三级公立医院和省本级及2个市的医疗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并延伸调查34家医院。结果表明,相关地方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一是控费政策效果不明显。限制药品层层加价的“两票制”“零加价”政策实施后,所审医院2017年仍有41.71%的药品销售价格未下降。违规多收费用问题还较普遍,延伸发现有20家医院为规避住院病人医疗费用和住院时间的控制标准,将患者一次住院拆分为多次。二是医药服务改革仍待深化。提高三级医院带动作用的远程医疗未有效开展,有4家医院未与医联体单位建立远程会诊平台,或虽建立但实际开展远程会诊少。全省集中统一的药械采购平台缺乏有效监督和惩处机制,延伸发现14家医院的体外诊断试剂等物资大量线下采购,不利于形成竞争充分、价格合理、规范有序的供应保障体系。三是医保基金管理还较薄弱。参保数据缺乏比对分析机制、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功能不完善,抽查发现重复参保1.1万人次、虚增参保14万人次、扩大范围报销费用415.18万元。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组织对省本级及5个市36个县2019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5个市2019年完成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2.15万套,基本建成2.92万套,享受公租房保障家庭达6.38万户,在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进展缓慢,成都市未完成2019年新建改建租赁住房绩效目标,巴中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有2.04万套住房尚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截至2019年底,所审地区有37.86亿元资金闲置超过1年,占其当年筹集资金的31.57%,比2018年所审地区资金闲置占比(11.57%)高20个百分点;5个县将安居工程资金2457.26万元用于非安居工程使用;8个县1644套住房空置超过一年,3个市县55套住房被违规转借转租或挪作他用。

(三)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审计情况。组织对安岳等30个粮食生产重点县进行了专项调查。结果表明,粮食安全责任制对增强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等起到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地方落实责任制还不够有力。25个县2018年底流转耕地中有63.19%被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和养殖业,30个县2019年发放水稻补贴时的核实面积仅占粮食安全责任制要求面积的48.86%。二是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监管不到位。18个县5.04亿元粮食生产类财政资金拨付不及时;6个县简单以水田承包面积发放稻谷补贴8530.66万元,未考虑实际种植情况;16个县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13.02亿元后,未按要求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补贴资金发放与地力保护脱钩。三是粮食生产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及高标准农田建成后,未按规定开展监管,无法掌握粮食作物种植情况。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离应保尽保的目标差距较大,30个县中,水稻、玉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参保率低于30%的县分别有10个以上。

(四)恢复生猪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和财政补贴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三台等30个生猪生产大县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反映,相关地方累计投入财政资金8.54亿元,加强“非洲猪瘟”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复产保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生猪生产恢复较慢。抽查60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户)发现,生猪4月底存栏和1-4月出栏均同比下降。30个县在建生猪养殖项目大部分在6月底前无法投产,对完成全年任务的支撑有限。二是财政补贴未能全面落地。由于摸底调查不及时、补助方案未编制或未审批等,截至今年4月底,24个县仍未将省财政去年底和今年初安排的补助资金发放到新增能繁母猪的养殖户,涉及新增能繁母猪19.89万头、资金5967万元。生猪生产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2019年至2020年4月,6个县171家生猪养殖场共购进补贴目录内的农机4182万元,均未获得补贴。三是保险扶持政策执行不够到位。生猪保险投保覆盖率低,截至2020年4月底,30个县签单投保的能繁母猪仅占存栏总量的34.52%,签单投保的育肥猪仅占1-4月产量的15.38%。部分保险公司未及时按政策提高生猪保额标准,2019年5月以来,17个县未提高能繁母猪保额1.64亿元,18个县未提高育肥猪保额3.55亿元。

(五)“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自2018年以来,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跟踪审计5次,对217个总规项目和83个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全覆盖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责任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积极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计划管理、严密组织实施,为今年“11·8”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打下坚实基础。审计中,将重建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和政策落实贯穿始终,揭示重大违纪违规问题,并结合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特点、基本规律和任务需求,分阶段突出基本建设程序、参建单位履职履约、项目验收投运等审计重点。三年来,共反映问题183个,提出审计建议并被采纳20条,促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8项,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有序进行发挥了积极作用。

今年上半年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九寨沟景区项目推进相对滞后。截至2020年4月30日,阿坝州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完工率达84.84%,投资完成率为83.45%,总体进度符合预期。但由于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项目审批级别高、施工限制条件多等原因,九寨沟景区项目推进较慢,完工项目占38%,完成投资占规划的51%。二是筹资进度与规划任务还有较大差距。阿坝州尚有20亿元筹资任务未完成,其中社会筹资任务8.05亿元。三是部分建成项目验收投用等工作还有缺陷。23个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6个已建成项目因配套建设不及时等原因无法全面投用,95个项目超过竣工验收3个月未完成竣工结算或编报竣工决算。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全省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专项调查和竣工决算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投资管控机制仍然不够健全和有力。2151个工程项目存在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高套定额、重复取费,业主单位审核不严导致高估冒算工程造价的问题,涉及金额59.74亿元。73个项目的业主单位超拨工程进度款,涉及金额10.75亿元。二是建设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638个项目存在基建程序不合规、合同签订不规范及违反招投标和比选等规定的问题,涉及金额26.44亿元。三是业主单位履职尽责不到位。230个项目业主单位未有效履职,导致资金闲置和损失浪费等问题,涉及金额21.39亿元。

围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三年行动部署,组织对部分重大项目开展了专项调查或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内河航道项目推进普遍滞后,后续运营存在亏损风险。对犍为、唐家渡、虎渡溪、张家坝一期等7个在建内河航道扩能工程进行专项审计,发现建设进度均滞后于主管部门下达计划,其中龙溪口项目开工时间滞后2年,导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约21.05亿元结存,有效投资不足。龙溪口等4个梯级枢纽建设和岷江下段航道整治的目标是将通航标准由四级提升至三级,但因涉及生态敏感区和长江珍稀鱼类保护区,老木孔和东风岩梯级工程未开工建设,航道提能目标难以达成,我省重大技术装备水路进出川通道仍未能打通,已开工建设项目逾百亿元航道建设资金无法发挥效益。7个项目的可研报告预估电价均远高于实际电价,项目建成后将面临持续亏损,对企业的后续发展、融资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

(二)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尚未形成有效建设运营机制,影响试点工作推进。对成都、自贡、绵阳、南充等4个国家和省级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城市进行审计调查发现,各地未严格落实“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专项规划编制不够精细,后期实施随意性较大,加之入廊管线单位以市场化的原则协商运行管理、入廊收费等难以兼顾多方利益,尚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综合管廊建设运营模式。同时,建设成本普遍较高,资金需求量大,4个市到位的各类财政资金仅占近期(2016至2020年)规划估算总投资的8.02%,项目投融资机制还需完善。截至2020年3月底,实际建成管廊35.81公里,仅实现省政府下达的2020年底建成280公里以上目标任务的12.79%。

(三)重大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不够有力,影响整体效益发挥和后续推进。对都江堰灌区毗河供水一期工程、向家坝灌区北总干渠一期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发现,截至2019年9月,由于施工组织不力、要素保障不到位等原因,毗河供水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已超期8个月未完工,全线81处工点停工,应配套建设的143个放水洞仅开工2个;部分重大工程变更程序倒置,且建设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截至2019年底实际投资额已达43.14亿元,占概算投资的92%,另有15.77亿元的造价争议尚未解决,存在严重超概风险。向家坝北总干渠一期工程至2019年9月完成投资额3.11亿元,只占年度计划投资的44%。

六、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全省审计机关持续跟踪审计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涉企收费、欠账清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仍有短板。5个县222项行政许可事项以及1个州7个行政审批部门未按规定进驻大厅实行集中办理;2个县区8项行政审批事项、5项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应取消未取消;1个市已下放至县区的56项行政许可事项未被承接;5个县区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或政府采购环节设置限制性、排他性条款,妨碍了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二是涉企收费及保证金中的违规行为尚未完全杜绝。2个县将应由预算安排解决的技术服务评审费用121万元转嫁服务对象或企业承担,7个县在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违规向企业收取土地交易服务费等210万元,10个市县自立名目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7102万元,15个市(州)未及时清退已取消或已逾期保证金3.54亿元。三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仍不彻底。抽查1322个单位发现,171个单位漏报、瞒报拖欠账款15.66亿元,25个县“四大类”优先清偿欠款3.98亿元兑付缓慢,2个市52笔10万元以下无分歧账款未按要求实现“清零”,16个市在国务院部署开展清欠工作以来边清边欠并形成新增拖欠账款4.64亿元。

(二)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情况。组织对8个市、36个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我省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和扩大就业,全省就业形势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政策承接尚不到位。因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加之省级主管部门未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进行调剂,3个市未落实困难企业稳岗返还补贴政策。二是普惠性稳岗返还补贴政策覆盖面过窄。抽查符合条件的3.6万户企业发现,受宣传不到位、企业申请意愿不强等影响,已领取补贴企业仅占22.81%,政策红利未能广泛惠及符合条件企业。三是对部分重点群体创业扶持不到位。德阳等5个市4751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及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未享受到一次性创业补贴。四是资金申报审核把关不严。8个市违规向财政供养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就业创业补贴和失业保险待遇768.57万元。

(三)省属国有企业审计情况。对省国资委和川投集团、川航集团、川报集团等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了审计,对10户有境外资产的省属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国资国企改革还需全面深化,部分改革任务与省政府要求尚有差距,如2018年底省属二、三级企业还有400多户未实现股权多元化改革;2016年至2018年四级及以下企业新增194户、累计371户,推进扁平化管理不力,企业层级最多的达6级,导致管理链条长、监管难度大,下级企业在遵纪守法上有逐级弱化的现象。投资风险防控不够有效,存在投资决策不谨慎、尽职调查不到位、风险管控较粗放等问题,有的项目已面临重大损失。“走出去”战略还需加大实施力度,截至2018年末,10户省属国有企业境外实际投资总额仅45.95亿元,总额较小;同时,境外投资涉及政治、经济、法律、资源、市场等风险因素较多,需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境外投资安全。

(四)供销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组织对全省供销系统2010年至2019年管理使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资金”等3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审核把关不到位。对虚构申报条件甚至不存在的216个项目安排资金,导致财政资金2.84亿元被套取骗取。二是资金分配机制制度不健全。6.22亿元资金分配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4.52亿元未报分管省领导审批同意。三是资金使用绩效不够高。补助资金0.53亿元闲置2年以上;32个项目已停工或中止建设等,16家企业已关闭或停业,48个项目仅完成计划投资的35.36%。

七、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的情况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着力做好审计监督的“后半篇文章”。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委审计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明确“党委总揽、人大监督、政府督办、主管部门督导,被审计单位党委(党组)负责和审计机关督查”的工作机制。省人大常委会建立了发函问、调研追、现场查、专题听、会议评整改等措施,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省政府建立了常务会议听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制度,加大政府层面的推动力度。

(二)创新推进举措。审计厅把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事项,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整改督查机制。财政厅制发《关于依法接受审计监督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对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把审计整改作为党委(党组)的重要工作,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三)提升整改实效。各地各部门注重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与重大投资项目安排、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政策措施制定及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相结合,积极构建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去年11月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后至今年5月,审计发现问题得到进一步整改,审计反映的121项问题基本完成或已完成整改102项,整改率达85%。对于需要筹集资金归垫和通过报批核准、加快项目实施等措施整改的事项,有关地方和单位已制定计划,正在加紧落实,我们将加大督促力度,推动尽快完成整改。

(四)严肃追责问责。探索“经济体检”与“政治体检”贯通衔接的方法路径,加强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增强监督合力。一年来,全省审计机关向各级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691件,目前已处理392件,已有1349人受到处分处理,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1人,其他处理1210人。

八、审计建议

(一)聚焦“六稳”“六保”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资金聚力提质增效。规范交通、科技、教育领域省与市县共同事权,完善省对下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强化基层财政主体责任和绩效意识,形成稳定的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打破预算分配基数依赖和固化格局,严控一般性支出,削减无效低效开支,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保障“六稳”“六保”重点支出。

(二)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后续监督机制。坚决落实摘帽“四不摘”重要要求,始终做到管理不松懈、监督不松劲,密切跟进“问题清零行动”,重点关注防止返贫机制建立、产业扶贫项目绩效、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项目落地推进等情况,持续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巩固深化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协同联动推进“双城”经济圈建设。针对审计发现的财政资金监管、重大项目推进、改革部署落实中的问题,注重从部门联动上查找根源、从区域协同上增强合力,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共融、基础设施共建、生态环境共治、公共服务共享、体制机制共优的务实举措,更好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不断增强政策措施和制度执行力。围绕“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狠抓执行落地,强化监督约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和财经制度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对现行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对操作性不强、约束力不够的,及时研究细化,充分发挥政策措施的导向和推动作用。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其具体情况以附件印送各位委员,并依法向社会公告相关审计结果。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地方和部门正在抓紧整改,省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加强动态跟踪、抓好重点督查。审计厅将认真督促落实,年底前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依法审计,自觉接受省人大的指导和监督,砥砺奋进,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