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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2018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结果
来源: 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2日

2019911日公告)

201812月至20193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组织对成都等6个市本级及所辖632018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进行审计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6个市2018年棚户区改造新开工13.33万套,基本建成7.35万套,享受公租房保障家庭达14.21万户,安居工程保障效果总体明显,对拉动内需、消化商品房库存发挥积极作用。

二、重点审计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区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资金申报和使用不规范3个市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申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等方式获得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5.97亿元,其中4.19亿元形成闲置、1.78亿元被用于其他市政建设等。

(二)部分地区资金筹集不到位影响群众安置及目标任务完成。4个市安居工程建设筹资方案中资金来源主要依赖银行贷款,2018年国家信贷政策收紧,贷款条件趋严、审核周期延长,由于对信贷政策变化应对不够及时有效,导致1.02万套棚改房未按时开工,2.26万户拆迁对象安置补偿也未及时到位。

(三)部分地区公租房应退未退问题仍然存在。由于退出机制不完善,6个市783保障对象庭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按规定应退出而未退出涉及公共租赁住房576套、租赁补贴4.92万元

(四)部分地区虚报安居工程完成数。5个市近年上报开工的2.13万套住房实际未开工,但考核时以未建虚报、建少报多、重复申报等方式虚报完成数或以非保障性住房抵顶。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审计查出的相关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地方、部门积极组织整改,制定项目建设计划、调整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并报主管部门审批;拓宽筹资渠道、积极与金融机构加强对接;取消737户应退未退家庭保障待遇,收回住房或以提高租金等方式整改260套,收回违规领取的补贴2.96万元。审计厅将持续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督促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