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1日公告) 一、基本情况 组织对成都、绵阳、乐山、宜宾4市的中心城区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重点关注中心城区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运行机制制度等事项。审计结果表明,4市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加停车资源供给,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供需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缺乏统筹协调。成都市、绵阳市未按国家相关要求于2017年12月前由政府编制出台专项规划,4个市普遍存在相关部门工作不协同、未按要求建立基础数据库或未共享等问题,停车设施资源总量、分布及结构底数不清,致使需求与供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使用难以有效衔接。抽查发现已规划的103个公共停车场未建或未建成,同时部分公共停车场闲置或被挪用,如成都市2016年建成的麻石烟云停车场拥有泊位661个,实际开放泊位183个,其余处于闲置状态。 (二)公建配套停车场的监管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地方对开发商无偿移交政府的公建配套泊位管理不规范,存在总数掌握不完整、使用效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抽查成都市交投集团接收管理的公建配套停车泊位2741个,发现其中1025个因缺乏自主管理条件而对外委托经营,管理使用权均由受托方行使,满足社会需求的效果难以保障。 (三)路内占道停车泊位有偿使用缺乏制度化的管理机制。路内占道停车泊位属于市政公共资源,其有偿使用费依法属于政府非税收入,3个市均指定有关国有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执收泊位的审批、收费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完善,有关企业未经报批,自行确定对交管部门划定的3.09万个泊位不予值守、不实行有偿使用,导致市政公共资源管理和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随意性。同时,由于企业缺乏强制措施,对部分车主占道停车欠费4325万元长期未能有效统筹治理。 (四)停车设施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存在低效和违规问题。抽查发现,2017年和2018年,成都市财政安排用于路内占道停车泊位管理的经费均大于泊位有偿使用收入,未实现设立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主要用于交通建设的政策目标;2个市的3户企业将停车设施专项企业债券资金4.16亿元扩大范围用于其他项目建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本次审计查出的相关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建议:一是强化统筹管理,建立协调高效运行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加大部门间协调联动。二是增强依法治理意识,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管好用好市政公共资源及其有偿使用收入。三是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快智慧停车精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