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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第一阶段“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2019年度第一阶段“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 综合与计划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9年09月12日

(2019年 9月11日公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部署,20193月至5月审计厅组织对受灾地区的发改、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的履职情况,以及部分省直部门负责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灾后重建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20195月,根据四川省“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公室提供的资料反映纳入《“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项目(中期调整版)》目录的217个项目,规划总投资113.45亿元,累计开工213个、开工率98.20%;完工97个、完工率44.70%;完成投资48.6亿元,占规划总投资42.80%

(二)灾后重建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20195月,四川省财政厅到位全省“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共42.40亿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11亿元,省级专项资金17.87亿捐赠资金0.53亿元,新增预算资金13亿元。

20195四川省财政厅下达全省“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资金共42.40亿元,其中:省本级1.27亿元,阿坝州州本级20.46亿元,九寨沟县17.22亿元,松潘县1.90亿若尔盖县0.43亿元,绵阳市0.06亿元,平武县1.05亿元。共计安排阿坝州“8·8”九寨沟地震灾后重建地方政府债券10.44亿元。

(三)灾后重建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阿坝州人民政府,九寨沟、松潘、若尔盖县人民政府作为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较好落实了财政、税收、金融、土地、就业和社会保障、产业扶持等方面的灾后重建政策措施,但也存在减免施工企业负担等个别政策执行不力的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8·8”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在州)人民政府领导,各相关职能部门相互协作,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整体情况较好。但是,由于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量大项目建设任务等原因本次跟踪审计也发现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一些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和问题,还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改进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地方发展改革部门履职尽责存在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未按规定将灾后重建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信息通报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未形成监管合力;二是监管不到位。部分灾后重建项目未按发展改革部门核准的招标方式实施如:九寨沟县中学校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松潘县中藏医院急救中心建设项目若尔盖县特色种养殖基地等项目批复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方式为公开招标,实际变为政府采购的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实施。

(二)部分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存在越位、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未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出台文件等行为,导致部门职责不清、部分项目推进受到影响。州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州本级“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确因需增加和变更的,报州重建办审批……但该文事先征求州重建办的意见州重建办明确不具备审批工程变更事项的职能。九寨沟景区89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和诺日朗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等项目业主办理变更事项程序不清,项目推进受到影响

二是州(县)财政、发改部门对项目招标事项监管不够协同。财政部门将发改部门已批进行公开招标的事项纳入政府采购方式实施

三是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财政评审是灾后重建资金管控的关键环节,财政评审质量关系重建资金安全。审计发现,阿坝州九寨沟县、松潘县、若尔盖县财政局分别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643个事项、494个事项、46个事项、5个事项进行了评审,均未对财政投资评审机构报送的投资评审报告进行抽查或复核

四是部分项目的财政评审工作不及时,影响项目推进在没有合理原因的情况下,截至审计日,州财政局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192个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其中5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比2.60%;九寨沟县财政局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227个施工招标控制价进行评审,其中86个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比37.88%;松潘县财政局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计46个事项进行评审,其中20个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占比43.48%

(三)部分地方住建部门履职存在行业监管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对部分项目的参建单位信用管理不到位,不利于当地建筑市场健康运行和灾后重建项目顺利推进九寨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发现灾后重建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部分备案的参建单位相关人员在施工时不在现场等问题时,未将相关违规责任主体,按《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其纳入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进行扣分管理

二是未对灾后重建项目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或监督不到位。审计发现,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应对未对九寨沟景区道路项目进行质量、安全方面的监管九寨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按规定对九寨沟县人民医院等6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检查验收监督

    三是部分受灾州(县)住建部门《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实施细则》规定对灾后重建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并严格记录、打分,致使部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脱离行业监管。

(四)部分地方自然资源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

一是部分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不及时九寨沟县自然资源局共受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用地预审71个,其中30个项目审批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相关项目推进进度受到影响。

二是监督检查不到位。州自然资源局未按2018年制定的《“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每月开展或牵头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工作责任未落实

(五)省直部门存在的问题

个别省直部门负责的灾后重建项目存在未按规定专账核算、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整改。

(六)各相关单位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审计抽查发现,部分受灾地区落实切实减轻建筑企业负担政策措施不力,增加建筑企业负担。九寨沟县只接受灾后重建项目中标单位以现金或银行保函两种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只接受以现金或经阿坝州人社局备案的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函两种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松潘县要求已办理结算审计的灾后重建项目,按不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5%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高于《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不得高于3%的规定

四、审计建议

(一)州(县)人民政府提高政治站位,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在重建过程中履职尽责。州(县)人民政府作为灾后重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贯彻中央及四川省灾后恢复重建相关精神。同时把重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周密组织,抓好项目建设、资金统筹应针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各职能部门切实围绕省委省政府灾后恢复重建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高效履职、协同推进,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科学有序、廉洁推进。

(二)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主动作为、主动履职。一是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自身权责范围,避免出现推诿拖延或越权越职的行为;二是各职能部门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合理简化审批流程等方面,要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为灾后恢复重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三是职能部门各科(股)室相关人员应加强业务能力学习,提升履职水平,熟悉法规制度,掌握重建政策,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避免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情况。

(三)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做到上下一致、横向配合,紧紧围绕实现灾后重建目标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要上下统一,完善横向协作机制,共同致力解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遇到的难题。针对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各职能部门应做到举一反三,认真清理并整改落实。同时大胆改革创新,在三个区分开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做到敢担当、善作为,形成合力扫清恢复重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奋力实现灾后恢复重建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