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2019年度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省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审计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大力深化审计改革,保障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断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着力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贯通审计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更好发挥审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的职能作用,为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强化审计保障。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围绕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拓展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以及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

审计对象:相关省级部门(单位)、各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二、省级预算执行审计

对省级预算分配、转移支付、预算绩效管理和部分专项资金、政府性债务及财政总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审计;采取“集中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分析确定重点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对象:部分省级部门一级预算单位和二级预算单位。

三、农业农村审计

紧扣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对脱贫攻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耕地保护、东西部扶贫协作受援资金和项目及“一卡通”试点等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对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对部分深度贫困县开展重点审计和专项审计;确定重点内容,对全省其他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审计调查。

四、资源环境审计

对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根据省委组织部委托,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统一组织全省各市(州)审计机关,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审计对象:部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部分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183个县(市、区)各1个乡镇(街道办)或资源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

五、民生项目审计

继续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以促进解决或缓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为目标,对部分公立医院进行情况审计,对部分区域中心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调查;对“8·8”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进行跟踪审计。

审计对象:按照审计署统一部署,对省本级及部分市(州)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审计;对部分大型综合医院、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管理情况等开展审计调查;对有关受灾地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

六、重点专项审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相关要求,对省级企业开展审计调查;开展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防风险审计调查,促进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审计对象:省级部门(单位)管理的部分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和部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

七、经济责任审计

聚焦领导干部创造性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规范权力运行,深化市(州)、县(市、区)党政和部门、高校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健全对下级审计机关的监督机制,对部分市(州)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干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对象:根据省委组织部委托,对部分省级部门市(州)、县(市、区)党政和部门、高校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聚焦重大项目投资绩效和基础设施共建部署的落实,对部分建成的省重点项目达产达能情况,以及部分高速公路、铁路、重点水利工程等项目和跨区域园区建设管理情况开展审计调查。

审计对象:部分省重点项目、高速铁路、高速公路、跨区域产业园区等。

九、涉外审计

围绕“走出去”战略实施,对部分省属企业境外国有资产开展审计调查。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对我省使用国外贷援款的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对象: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境外国有资产进行审计调查;对部分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