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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大学开展巡审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来源: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处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2日

西华大学积极探索开展高校巡审联动,内部审计工作与校内巡察工作同谋划、同实施,通过信息互通、优势互补成果共享,形成了“1+1>2”的监督效果叠加效应,有效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

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强化监督贯通融合制度保障。2022年12月,学校党委制定《关于加强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意见》,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推动各项监督“优势互补、协作配合、联动高效、成果共享、系统集成”,形成“1+5+N”贯通融合工作体系,各项监督衔接配合、同向发力,有效提升监督效能。2024年,学校将“坚持巡审联动”“统筹开展党委巡察、经责审计、专项审计”列入年度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巡审监督协同的制度保障。

开展巡审联动工作,贯通协同提升监督质效。一是加强审前巡前工作的“同步谋划”。审计处和党委巡察办在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巡察工作计划前,围绕学校五年发展规划、年度工作重点及高校高风险、重要领域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科学确定巡审联动项目。二是加强审前巡前工作的“信息互通”。在审前巡前,审计处与巡察办通过审前调查和商请函等方式,将以前年度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全部纳入监督内容。三是推动审计巡察工作“同步实施”。对于立项的巡审联动项目,由审计组和巡察组基于各自的工作要求同步启动项目,分别开展工作,独立出具监督报告。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组与巡察组通过定期不定期会商的方式,及时共享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并发挥各自监督优势协同核查,将问题查深查透,提升监督质效。四是推动审计巡察工作“结果共享”。巡察办充分借鉴使用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的信息要素,确保审计巡察工作标准互通;审计组巡察组均按“类款项”框架列出问题清单,共同开展问题研判,对于审计发现问题经巡察了解成为问题线索的,在问题线索专题报告中注明情况来源;巡察提供问题线索经审计调查已有结论的,在审计报告中注明问题线索来源,确保无缝衔接,实现监督结果共享。在项目完成后,审计处与党委巡察办定期沟通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整改完成情况共同研判、共同督促,推动审计巡察成果有效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