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四川省审计厅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内设机构等组织机构概况;
2.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3.本机关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审计信息。
本机关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其他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具体项目参见《四川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的方式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www.sc.gov.cn)、四川省审计厅网站(sjt.sc.gov.cn)、“四川审计”微博微信发布,部分主动公开信息还将通过新闻通报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四川省审计厅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一)申请方式
1.可在受理点领取《四川省审计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现场填写。申请人现场申请时,如书写确有困难,工作人员可以代为填写《申请表》。
2.可在四川省审计厅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申请表》,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信函方式请寄至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目前,四川省审计厅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互联网电子邮箱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因此互联网申请仅作为便民服务的一种辅助方式,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如互联网申请无法满足您的申请需求,请您通过信函或其他方式提出申请。
(二)《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4、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具体受理和办理答复的工作流程,请详见四川省审计厅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
(四)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信息的具体受理机构为四川省审计厅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电话:028-86523552。
传真号码:028-86522230。
电子邮箱:scsjtxxgx@yeah.net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三、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四川省审计厅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驻审计厅纪检监察组举报,联系电话:028–86522057。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