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元市审计局为更好指导和监督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出台了《广元市审计局1000万元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复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复核项目由审计机关在每年由建设单位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备案的项目中按20%的比例选取,复核内容主要为竣工结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计量计价依据是否正确、结算价款是否真实合法。复核工作严格实施流程管理和工作时限要求。 《办法》对审计质量检查结果运用作出了规定,对复核审减率大于5%且小于10%的项目,将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约谈,同时建议建设单位纠正原结算结论,并按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扣减其审计费用;对复核审减率大于10%的项目,将对社会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移送有关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同时建议建设单位纠正原结算结论,并按与社会中介机构签订的服务合同约定扣减审计费。(杨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