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四川省审计厅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智能问答 |登录|注册| 繁体切换| 无障碍| 适老化

【雅安】加强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雅安】加强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促进审计质量提升
来源: 雅安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20年01月20日

为规范审计行为,促进依法审计、文明审计今年以来,雅安市审计局进一步加强审理工作制度化建设,明确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各层级责任,采取审计项目终结审理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审计质量现场检查相结合,审计项目质量显著提升。

坚持狠抓审理工作制度建设不松懈。成立“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制定《雅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雅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审理操作流程》。明确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职责,规范审理程序,厘清各部门在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责任等;建立审计项目审理退回机制,审理机构审理意见建议及业务部门采纳情况反馈等多项措施,建立项目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审理操作流程畅通审理意见沟通渠道。

坚持审理会议与专题会商相结合。雅安市审计局严格执行审理会议制度,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人主持审计项目审理会议和专题会商会,加强审计质量把控。审理会议对经审理后的审计报告、审计决定等代拟稿,特别是对问题的定性和处理(处罚)、审计移送进行集体研究审定;审计项目正在实施但发现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审计组认为有重大疑难问题的,由审计组向审理委员会申请,经批准后召开会议进行专门会商或专题研究,将审计质量把控关口前移。

坚持审计质量检查结果与机关内部目标考核相挂钩。雅安市审计局建立《审计质量年度单项考核办法(试行)》,将审计项目质量集中检查与审计质量日常管理工作考核相结合,设置相应的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分值进行审计质量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优秀的,在年度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推荐;考核结果排名最末一位的审计业务科室,取消科长、副科长和审计组组长本考核年度的评先、评优资格,连续两年排名最末一位的,对业务科室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勉。赵雪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