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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业投资集团建立委派审计总监管理制度

四川商业投资集团建立委派审计总监管理制度
来源: 内部审计监督指导处 发布时间: 2021年05月10日

为加强审计垂直监督体系建设,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日,四川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台《委派审计总监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内部管控,预防重大风险。

《办法》明确,该集团公司向各全资、控股或实际控制的二级公司委派审计总监,在其董事会(长)的领导下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履行对二级以下企业的审计监督职责,同时按要求参与集团统一部署的对二级企业的审计项目,委派审计总监是集团派驻下级企业的高管人员,进入企业董事会(符合条件的同时进入党委会),确保其管理内部审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办法》还对二级企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和审计重大事项审查备案管理等重要事项进行了规范,同时,从配套政策、参照委派等方面对各二级企业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了要求,进一步强化了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系统性和统一性。

该集团公司要求,各二级企业要做到“四个结合”抓好《办法》贯彻落实。一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认真组织传达,对核心内容开展重点解读,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二是结合企业实际着手制订相关配套制度办法,为委派审计总监制度发挥实效夯实基础。三是结合业务性质和经营规模对所属各级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梳理,明晰内部审计监督需求,对制度不健全、人员配备缺位等问题着手调整和完善。四是结合以前年度审计结果,进一步优化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