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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关于广元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广元】关于广元市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来源: 广元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9日

2018年8月9日在广元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广元市审计局局长 周杰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宪法和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共完成审计项目135个,查处违法违规金额8.7亿元,节约国有建设资金2.38亿元,提交审计建议370条,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17项,移送违纪违法案件线索62件。自去年8月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以来,我们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和市委七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的审议意见,紧紧围绕“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聚焦推进高质量发展和打好“三大攻坚战”,狠抓审计理念和方式方法创新,拓展审计广度深度,强化审计铁军建设,争创“两个一流”,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助推改革发展、督促政策落实、服务民生改善、推进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清障护航作用。

  审计情况表明,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和发展计划,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发展动力活力持续释放,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依法组织收入。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79亿元,同比增长14%,收入增幅保持全省前列。

  ——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面落实各项民生政策,大力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30件民生实事,强化民生项目资金管理。聚焦脱贫攻坚主战场,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2.2亿元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1.8亿元用于补充壮大四项扶贫基金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全市“26个扶贫专项计划”总计投入达61.2亿元。全市民生支出162.13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支出总额连年保持增长。

  ——财政改革不断创新。设立工业企业应急转贷资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发展。推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政担银企户”财金互动扶贫试点,助推集体经济产业发展,助推贫困对象稳定增收。

  ——财政管理深入推进。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积极推进市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公开预决算信息,强化财政专户管理,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有序推进公务卡改革,基本实现了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严格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有效防控债务风险发生。

  一、市级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级预算收入组织、支出执行等。从审计情况看,市财政、市地税部门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税收征管,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级部门采购预算编制不够准确、执行不够到位,年末实际采购金额比年初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少8398万元。二是基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部分政府性基金结转规模超过30%的上限。三是税收征管工作不到位,市地税局漏征耕地占用税517万元,个别房产企业滞留代办房产证契税214万元。四是地税部门与不动产登记等部门未实现信息共享。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市旅发委等7个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对预算制度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三公经费管理较为规范,厉行节约意识进一步增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市国资委等4个部门办公楼维修、设备购置等事项共281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市旅发委灾后重建项目长期未办理决算,个别单位采购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三是市法院等3个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交通费及聘用人员支出超预算262万元。四是财务核算管理不规范。个别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未及时缴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项目主管单位超额提取项目管理费。五是3个单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六是个别单位项目资金长期闲置。如市水务局结转2年以上项目资金327万元。

  三、“三大攻坚战”审计情况

  (一)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审计情况

  市财政及相关部门认真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政府债务严管态势初步形成,风险总体可控,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市本级个别部门和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债务管理有关规定,政府债务存在风险隐患。

  (二)扶贫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审计情况

  对旺苍县、昭化区、朝天区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涉及扶贫资金5.27亿元,部门单位62个,抽查了19个乡镇和116个项目,走访农户109户。从审计情况看,三个县区工作措施有力有效,阶段性成效明显。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执行还不够精准。旺苍县、昭化区部分已死亡人员仍享受国家相关补贴政策;朝天区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未对旧房进行拆旧或未对旧址进行复垦。二是部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旺苍县水务局将白水镇光明村水利项目237万元分解为5个项目规避招标,昭化区个别交通水利项目建设未达到设计标准。三是旺苍县2015年至2017年产业扶持资金及贴息贷款助推贫困户产业发展不明显。四是个别县区贫困村产业发展资金、农田建设资金滞留主管部门未及时拨付。五是县区扶贫移民等相关部门监管还不够到位,贫困人口信息更新不及时。

  (三)污染防治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工程,扎实开展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重点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进度缓慢。截至2018年5月,龙亭公司2017年承担的7个生活污水处理及管网工程仅完成测绘、选址、可研等前期工作。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如市县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结存2017年度省级环境监测工作补助经费和土壤详查经费1929万元。三是个别地方存在违规排污现象及安全隐患。如剑阁县凉山乡战备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未设置完善的隔离设施。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中,重点审计了保障房、“一卡通”、煤炭行业“去产能”、“项目年”决策部署等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对全市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检查了41个安居工程项目,入户调查了373户农村危房改造家庭。从审计情况看,全市保障性住房政策执行情况较好,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配套资金不到位、安居工程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如旺苍县农村危房改造财政配套资金未到位4889万元、市本级及青川等3个县区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452万元闲置1年以上。二是部分县区挪用专项资金。如朝天区国投公司挪用专项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支出。三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合规。个别项目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个别项目未及时办理土地使用证。四是部分县区违规审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扩大范围认定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五是部分保障性安居住房后期管理运营不规范、不到位。两个县区的1495套保障性住房竣工后未办理产权登记;旺苍县保障房租金收入21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利州等6个县区579套保障性住房欠缴租金115万元;部分县区保障房空置超过1年。六是部分安居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审计情况

  对6个县区(剑阁县由省审计厅审计)2015年至2017年惠农补贴使用“一卡通”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延伸调查48个乡镇、127个村、1261户农户。从审计情况看,6个县区不断完善惠农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发放程序、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执行还不完全到位。朝天区、昭化区未严格执行残疾人补贴按月发放的规定;昭化区部分乡镇“一卡通”资金层层转拨,未直接发放到农户;利州区未按规定建立农业保险补贴绩效评价工作机制。二是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补助资金。苍溪县超标准多支付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85万元;6个县区向1176名不符合条件的非低收入人员违规发放补助资金154万元。三是个别县区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旺苍县、青川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43万元未及时兑现到户;个别县区“一卡通”帐户滞留民政优抚资金等惠农补助资金165万元。四是违规申报相关补助资金。部分县区将集体土地、林地以个人名义申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4万元。五是个别地方违规列支专项资金。六是违规调剂林地、耕地面积,侵占农户利益。

  审计后,已向纪委监委发出移送处理书14件。

  (三)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财政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对全市煤炭行业2016至2017年度化解过剩产能奖补资金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各县区认真贯彻执行煤炭行业“去产能”相关规定,及时关闭了不符合条件的煤炭企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专项奖补资金划拨不规范。利州区煤管局将资金拨付至乡镇、街道实有账户,未按规定直接支付到社保机构或安置职工账户。二是青川县、昭化区未及时注销已关闭煤矿采矿权许可证。三是个别县区专项资金810万元拨付不及时。四是青川县、剑阁县煤矿关闭退出土地未及时复垦。

  (四)“项目年”决策部署跟踪审计情况

  对143个省市重点项目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对28个省市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促进了重大项目有效推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大项目前期基础工作不够扎实。2017年第三季度至2018年第一季度计划开工项目87个,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截至4月底,有32个项目未开工。二是部分省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广元市二环道路工程等10个续建省重点建设项目,因征地拆迁、施工组织等原因,实际完成总投资仅为计划的70.55%。三是部分项目开工建设不实。四是重大项目审批效率不高。通过对全市8个实行审批制市重点项目抽查反映,从有效上报项目可研论证到实际开工建设,报经审批部门较多,报批时间较长。如水利类项目平均通过审批部门14个,历时527天。五是项目推进滞后,资金利用效率不高。如朝天区双峡湖水库工程、朝天镇小中坝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到位资金闲置1.09亿元。

  (五)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市发改委等35个市级相关部门的72个政务信息系统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情况看,被审计单位都重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信息系统在单位业务开展、指挥管理、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化建设管理机构不健全。18个部门未成立领导小组;23个部门未设立专门工作机构。二是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统筹力度不够,共享程度低。三是信息系统应用范围窄。绝大多数系统仅限于本单位、本系统使用,“跨部门”使用的仅7个。四是系统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绝大多数信息系统未与运维单位签订保密协议、未进行安全等级定级、未获得第三方软件授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7年以来,市审计局全面推进投资审计“三个转变”,力促全市投资审计逐步实现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对四县三区17个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对市本级及省厅授权的49个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结)算审计,审减投资2.38亿元,提高了政府投资绩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49个项目多计投资2.38亿元;二是23个项目增减投资未按规定上报审批;三是17个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合同事项未按核准方式进行招标;四是1个项目存在征用土地闲置、出租等用地不规范的问题。

  六、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试点情况

  对剑阁县和青川县14个部门(单位)、45个乡镇2016年至2017年6月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试点,重点审计了水、土地、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和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如剑阁县东宝场镇109处入河排污口未办理排污许可审批;青川县自然保护区采矿探矿、养殖放牧以及建设活动未取得行政许可。二是监管责任还没完全履行到位。如剑阁县部分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未按规定进行监测,少数临时用地复垦质量不达标;青川县20亩非法占用耕地和128亩临时用地未及时收回复垦。三是相关费用征收力度不够。如剑阁县水土保持补偿费196万元、青川县土地出让金812万元征收不到位。四是剑阁县土地整理项目推进较缓慢,资金结余结转7064万元。五是青川县曲河乡石英开采项目未批先建、非法占用林地3.31公顷。六是存在挪用专项资金问题。如剑阁县林业局挪用森林植被恢复费238万元用于宝龙山景区建设。

  七、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我市9家国有企业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9家企业较好完成了当年各项经营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园区投资公司、三江公司、油气投资公司深化改革转型不力,现代企业制度未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二是国投公司所属个别企业在对外投资决策中,对风险提示关注不够,如天筑商贸公司超经营范围出借资金4452万元,加大了资金风险。三是国投公司实施的081产业新城项目未按约定收取或退付保证金,违反合同约定出借资金给施工单位,承担应由排污单位承担的排污费。四是天信石业公司违规用个人账户办理公司业务、无依据冲销债权和库存;清元环保公司违规将环评业务255万元转包给员工持股的关联企业;房产公司将维修工程长期承包给个人。五是企业经营效益不高。审计后,国投公司建立健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50项,收回资金、资产占用费及各项违约所得5982万元。

  八、审计移送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上述各项审计中,先后向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2件,比上年增长67%,这些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有以下特点:

  一是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凸显。从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看,基层财政资金监管尚不到位,扶贫和民生领域虚报冒领等骗取套取财政资金问题较多,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直接影响党和国家政策落实效果。二是滥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问题仍较突出。部分基层干部直接或变相干预、违规审批、暗箱操作进行利益输送。三是工程建设领域仍是违规问题高发区。个别项目不按规定招投标,部分项目重复计价、高估冒算等。

  九、改进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积极落实预算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要求,督促部门科学编制年初预算,强化支出预算编制的政策约束,提高支出预算编制质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强化各预算单位内部监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引导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切实用好用活财政政策,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积极引导企业资本、民间资本和社会投资支持产业发展,确保经济发展的资金要素得到落实。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化解过剩产能和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投资软环境。加大支持和保护各类新产业、新业态、新动能成长的力度,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进一步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高质量发展。严格控制债务规模,调整优化债务结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债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隐患。强化扶贫资金监管,零容忍群众身边“微腐败”。加强跨部门涉贫信息整合共享,推动扶贫政策落地落实。坚定不移走绿色发展、绿色崛起之路,加大对环保项目、资金绩效管理,严防环保督查整改问题死灰复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八大战役”,坚决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

  本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有针对性审计建议,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目前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完毕,部分违纪违法问题责任人已受到处理。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跟踪督导、专项督查、考核问责等,确保审计发现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在年底前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支持下,继续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七届七次全会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区域中心城市和四川北向东出桥头堡做出更大贡献!